在挑選蔬菜,祁銘看著搖頭晃腦跟著音樂節奏蹦躂的小女孩,眼睛裡透出狡黠。
他拿了一大塊生薑,湊到林初面前,一邊往小女孩的方向瞄,一邊超級認真的說,“這是姜姜,我們晚上要把她吃掉嗎?”
林初還記得這一路上的萬箭穿心之‘仇’,所以極其配合。
將兒子遞過來的生薑放進筐子裡,點頭,“是啊,誰讓她一點都不可愛。”
小姑娘也是有脾氣的。
兩手往後一輩,用了最大的力氣衝著一唱一和的母子兩人,“哼!”
林初差點笑倒在架子上,揉了揉兒子的腦袋,“完了完了,姜姜生氣了,快去哄哄。”
超市很大,一不留神還真有可能出大事。
祁銘幫媽媽報了‘仇’,心情很不錯,卻依然配合的做出一臉勉強的樣子,“好吧。”
姜姜要氣死了。
姜姜發脾氣了。
林初看著兩個孩子在一起玩鬧,肚子都差點笑抽筋,江弋琛的電話打來的時候,她笑哭的眼淚還掛在臉頰。
“在哪兒?我過來接你們。”
“這麼快?”林初有些驚訝,看了看手錶上的時間。
只顧著玩鬧,竟然已經在超市裡待了一個多小時了。
江弋琛打著方向盤,說話的嗓音一如既往的低醇好聽,“嗯,提前結束了。”
“我們還在幼兒園附近的超市,馬上就買好了,要不你先直接去我家,這裡打車很方便的,來回跑浪費時間,姜姜早就說餓了。”
江弋琛剛從談判桌上下來,他所在的位置距離幼兒園有四十分鐘的路程,如果等他過去接,然後再回家做飯,確實有點晚。
不放心她帶著兩個孩子打車,但也沒有明著說,“好,家裡等你。”
【家裡等你。】
這四個字讓林初有些不知所措,彷彿他們是一家人。
低低的應了一聲,“嗯。”
通話結束以後,林初的動作就加快了,她已經不再是五年前那個什麼都不用自己動手、偶爾做做飯只是生活小情趣的千金小姐了。
‘喪偶’的單身媽媽,會的東西必須很多。
以前她從來都不記路,即使是在生活了二十年的城市也會經常迷路,但現在她能一個人往返陌生的地方。
以前她打個針都覺得疼,但現在,哪怕手指那麼粗的針紮在心臟上,她都不會眨一下眼睛。
生氣的姜姜被一盒冰淇淋哄好了,祁銘因為最近腸胃不舒服,不能吃這些,但總被姜姜撩。
她故意挖了一大勺,在祁銘面前晃,“好甜呀,你要嘗一口嗎?”
林初把舔著嘴角的兒子拉到一旁,對姜姜說,“弟弟對草莓過敏,不可以吃哦。”
姜姜晃著腦袋,把冰淇淋喂進自己的嘴巴里,圓圓的大眼睛笑的眯成了一條線,“那我一個人吃。”
祁銘,“……”
這種互懟日常,林初已經習慣了。
結完賬之後,林初懷裡抱著四人份的食材,祁銘不計前嫌牽著姜姜的手往外走。
站在路邊等車的時候,林初時不時就會往後看,祁銘也順著媽媽的視線看去,但都是路人,沒有熟悉的人。
他疑惑的問,“媽媽,你在看什麼?”
林初總總覺得有人在看自己,在超市裡就已經有這種奇怪的感覺了,但每次回頭,看到的都是陌生,大家都在走自己的路做自己的事情,沒有人往她身上看。
見鬼的錯覺。
自然的收回視線,騰出一隻手把兒子的小腦袋掰正,然後順勢往旁邊挪了一步,把姜姜好奇的眼神擋住。
“沒什麼,你牽好姜姜。”
正是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