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是無主之物。”
“哦……”那人似是深以為然地點了點頭,隨手一甩,扔出了一疊“廢紙”,然後指了指那堆“廢紙”道:“這便是無主之物了,你可以撿去了。=君子堂=”
方傑順著對方所指地方向看去,現那那裡是什麼廢紙,明明都是面額十萬兩黃金的金票!
而且,雖然就那麼一小疊,好歹有也百把張,換句話說,那至少就是一千萬兩黃金!
看到這裡,方傑不由得呆滯了,只聽那人又調侃道:“撿啊,你撿了就是你的,無主之物嘛!”
聽了這話,方傑更加抓狂了,看了看那人,又看了看地上地金票,不由得苦笑道:“你這是逼良為娼啊!”
話雖這麼說著,但方傑仍然沒有去撿。
“逼良為娼也好,勾引犯罪也罷……”那人笑了笑道:“反正這錢就扔這裡了,你不要的話,我也不會拿回去,等著系統回收好了。”
“我日啊!”方傑知道自己今天可能是走了狗屎運了,可錢就在他的面前,卻怎麼也邁不動腳步,但他又心裡十分清楚,那人絕對不是在說假話。=君子堂=如果不去撿。一千萬真地會被系統回收地,那、那也太浪費了吧?
難道有錢人都是這麼變態麼?
方傑抹了抹額頭上滲出的汗珠,仍然沒有邁開腳步,他很想,真的很想,可就是動不了,似乎心底有一個聲音在告訴他,這錢不能要。絕對不能要,而另外一個聲音在問,為什麼不能要?為什麼就不能要?
“為什麼?”方傑在心中問自己,這些錢,是無主之物,而且撿了也不存在賣身的問題,但自己為什麼就下不了決心去撿呢?難道是怕有了這些錢,失去了遊戲地快感麼?但這錢是無主之物,如果以後不小心在地上看到了一大堆錢。難道就不去撿麼?
“真的不撿麼?”那人玩味般地看著方傑,鼓惑道:“你自己不是說了麼,你撿的。而且是無主之物,你就收下?”
聽了這話,方傑眼睛裡閃爍不定,似乎有些動搖。
“其實,萬物皆為我所用,但非我所屬。=君子堂=”那人仍然在一旁刺激著方傑:“世界原本就不是屬於你,或者說,這錢原本就不是屬於你的。因此你用不著拋棄,要拋棄地是執著,撿去,然後用掉,就這麼簡單。”
“萬物皆為我所用,但非我所屬……要拋棄的是執著……”方傑反覆咀嚼這句話,乍一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拋棄心中的執念,有錢用才是硬道理。差點就把他給說服了,可越想又越覺得不對勁。
心念急閃之間,方傑忽然想一下子想通了什麼,抬頭一笑,道:“萬物皆為我所用,但非我所屬,這話……未必!至少執著地精神,是屬於我自己地,既然是屬於我的,為什麼又要拋棄?又如何能拋棄?我只需要堅守屬於我自己地東西就行。”
聽了這話,那人一愣,思索了一會後,微微頷道:“能夠堅守屬於自己的執著,或許會失去一些物質上的財富,但換來地卻是更多的精神財富……好!好!好!”
說完這話,那人似乎又意猶未盡地道了兩聲“好”字,順手將地上的錢收了起來,才對方傑點了點頭道:“你,不錯,很不錯!”
“不錯?很不錯?心態老成地人能說出這種話已經是到頂了吧……”方傑有些好笑又有些得意地想著。
“好好對她。”就在方傑胡思亂想之際,那人說了一句讓方傑瞬間變成苦瓜臉的話後,轉身漫步離去,一邊走著,一邊低聲哼唱著一讓人心中莫名傷感而又心潮澎湃的小曲:“柔情鐵骨,一諾千金,生前身後起煙波;富貴如雲,你奈我何,刀光劍影如泣如歌……”
見那人離去,方傑忽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連忙朝那人的背影大聲喊道:“還沒請問閣下高姓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