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既被目為文人矣,便再沒有職業可得,這般東西便永遠在文壇裡胡鬧。
文人的確窮的多,自從迫壓言論和創作以來,有些作者也的確更沒有飯吃了。而邵洵美先生是所謂“詩人”,又是有名的鉅富“盛宮保”②的孫婿,將汙穢潑在“這般東西”的頭上,原也十分平常的。但我以為作文人究竟和“大出喪”有些不同,即使僱得一大群幫閒,開鑼喝道,過後仍是一條空街,還不及“大出喪”的雖在數十年後,有時還有幾個市儈傳頌。窮極,文是不能工的,可是金銀又並非文章的根苗,它最好還是買長江沿岸的田地。然而富家兒總不免常常誤解,以為錢可使鬼,就也可以通文。使鬼,大概是確的,也許還可以通神,但通文卻不成,詩人邵洵美先生本身的詩便是證據。我那兩篇中的有一段,便是說明官可捐,文人不可捐,有裙帶官兒,卻沒有裙帶文人的。
然而,幫手立刻出現了,還出在堂堂的《中央日報》③(九月四日及六日)上——
女婿問題如是
最近的《自由談》上,有兩篇文章都是談到女婿的,一篇是孫用④的《滿意和寫不出》,一篇是葦索⑤的《登龍術拾遺》。後一篇九月一日刊出,前一篇則不在手頭,刊出日期大約在八月下旬。
葦索先生說:“文壇雖然不致於要招女婿,但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後一句“女婿卻是會要上文壇的”,立論十分牢靠,無瑕可擊。我們的祖父是人家的女婿,我們的父親也是人家的女婿,我們自己,也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比如今日在文壇上“北面”而坐的魯迅茅盾之流,都是人家的女婿,所以“女婿會要上文壇的”是不成問題的,至於前一句“文壇雖然不致於要招女婿”,這句話就簡直站不住了。我覺得文壇無時無刻不在招女婿,許多中國作家現在都變成了俄國的女婿了。
又說:“有富岳家,有闊太太,用賠嫁錢,作文學資本,……”能用妻子的賠嫁錢來作文學資本,我覺得這種人應該佩服,因為用妻子的錢來作文學資本,總比用妻子的錢來作其他一切不正當的事情好一些。況且凡事必須有資本,文學也不能例外,如沒有錢,便無從付印刷費,則雜誌及集子都出不成,所以要辦書店,出雜誌,都得是大家拿一些私蓄出來,妻子的錢自然也是私蓄之一。況且做一個富家的女婿並非罪惡,正如做一個報館老闆的親戚之並非罪惡為一樣,如其一個報館老闆的親戚,回國後遊蕩無事,可以依靠親戚的牌頭,奪一個副刊來編編,則一個富家的女婿,因為興趣所近,用些妻子的賠嫁錢來作文學資本,當然也無不可。
“女婿”的蔓延聖閒
狐狸吃不到葡萄,說葡萄是酸的,自己娶不到富妻子,於是對於一切有富岳家的人發生了妒忌,妒忌的結果是攻擊。。 最好的txt下載網
後記(2)
假如做了人家的女婿,是不是還可以做文人的呢?答案自然是屬於正面的,正如前天如是先生在本園上他的一篇《女婿問題》裡說過,今日在文壇上最有聲色的魯迅茅盾之流,一方面身為文人,一方面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不過既然做文人同時也可以做人家的女婿,則此女婿是應該屬於窮岳家的呢,還是屬於富岳家的呢?關於此層,似乎那些老牌作家,尚未出而主張,不知究竟應該“富傾”還是“窮傾”才對,可是《自由談》之流的撰稿人,既經對於富岳家的女婿取攻擊態度,則我們感到,好像至少做富岳家的女婿的似乎不該再跨上這個文壇了,“富岳家的女婿”和“文人”彷彿是衝突的,二者只可任擇其一。
目下中國文壇似乎有這樣一個現象,不必檢查一個文人他本身在文壇上的努力的成績,而唯斤斤於追究那個文人的家庭瑣事,如是否有富妻子或窮妻子之類。要是你今天開了一家書店,則這家書店的本錢,是否出乎你妻子的賠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