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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我趕緊搖了搖頭,宣告道,拜託,別冤枉我,我可是大大的良民!

那人說,那你怎麼不在學校上課?

我眼珠子一轉,嘿嘿一笑,這樣跟您說吧,我們學校有一個社會實踐活動,考驗我們的獨立能力,主要就是到鄉下去體驗生活。

那人哦了一聲,表示明白了。看來他還不是特別傻。

我裝出一副可憐的樣子,說道,您看我不還是個孩子嗎?這樣行不行,您就帶我上您那兒去吧。

那人嘆了一口氣,搖了搖頭,說道,現在的孩子呀。

我說,別,別,別這樣,真討厭,跟老爸似的。您就給個痛快話吧,行不行?

那人說,哎,也好,不過得有個條件,到了我們家,得聽我的,我叫你幹啥你就幹啥。

我想了想,這個條件太討厭了,我最討厭別人指手畫腳的,不過,也沒別的辦法了,先過去吧,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說吧。

這樣一想,我就點了點頭,朝他伸出手,好吧,成交!

在我們八一中學,每個學生都怕考試,就像農民怕幹部,小販怕工商,小偷怕警察一樣。哪個混蛋要是膽敢聲稱自己喜歡考試,那他就離倒黴不遠了。不信你去問問,這種出風頭的混蛋指定要捱揍的。我們不在學校裡揍,我們在放學的路上,選擇一個僻靜的地方,一夥人一字排開。當然,我在中間,我是老大嘛,那幫小哥們沒人敢不聽我的。我一般只動手打第一下和最後一下,像香港錄影裡的老大那樣。打完了,他還得承認錯誤,並且保證第二天不報告老師,要不然,第二天還要接著捱打,直到服了為止。我們打他是要講究技巧的,我們一般不打臉,也不打手,總之外面看得見的地方我們都不打,以免老師發現。我們班幾個最愛風頭的人如今都已經被我整得服服帖帖了。只是,哎,我嘆了一口氣,我走了以後,那幫小兄弟們保不住要遭殃的。

八一中學位於市中心一塊醜陋的地方。那兒有並不高明的小偷,擂肥的小混混,和一幫膽小怕事的學生。學校之所以算作區裡的重點,並不因為學習有多突出,而是因為體育方面小有名氣。在這裡,老師都以為自己很有本事,學生都以為自己很聰明。不過,我們的學生的確都很聰明,像我,老師就不一定了,像咱們學校的一位語文老師……

一次,在作文裡,我這樣寫道。我以劉德華和舒淇的名義發誓(嘿嘿,這兩個都是我最討厭的),我說的絕對是真話。我承認,我不是個好學生,但我從不撒謊,不像那幫自以為成績好、不屑與我為伍的優等生。可那一次,可惡的苦瓜竟然在全班批鬥我,就像老爸當年被打成臭老九那樣。苦瓜說我不熱愛自己的學校,一個不熱愛自己學校的學生就如同一個不熱愛自己國家的公民一樣。這話太過分了,明顯是上綱上線。不就是因為我在作文沒說她的好話嗎?我不承認我不愛國,可我從不否認我憎恨八一中學,就像農民恨幹部,小販恨工商,小偷恨警察一樣。我沒有理由不恨。學校帶給我的,從來只有恥辱、管制和無休止的家庭作業。苦瓜說,你們要好好學習,要不然將來你們會活得很差的,那時候你們就會後悔的,就會知道我今天說的話都是為你們好。哼,誰信。苦瓜真是太沒見識了。他知道成龍嗎?成龍沒讀過幾年書,人家現在是讓所有人羨慕和崇拜的大明星,天王巨星,懂嗎?也沒見著他說過自己後悔的話。不是我吹牛,成龍的文化,可能還沒我高呢。可人家比博士強多了。還有比爾?蓋茨,比爾?蓋茨苦瓜想必是知道的了,大學沒上完。怎麼著?不服,人家就是不用上完大學。對了,還有韓寒,更是我們的英雄。怎麼著,苦瓜沒話可說了吧。哼哼,說不定哪天我也會成為比爾?蓋茨的,成不了比爾?蓋茨,也成個謝霆鋒、喬丹什麼的,到那個時候,苦瓜呀,苦瓜,你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