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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思妮以為林成功要難為她的男朋友,急忙止住哭聲,驚慌失措地又站在男孩子面前。

“不行,我是你男朋友,有什麼事我來負責。”

“求求你,你快走吧!”

“我不走,除非你跟我走。”

“我……我……不能,你快自己走吧。”

這下熱鬧了,林成功還沒有什麼表示呢,宋思妮和那個男孩子先爭執起來,好像要趕著去刑場一樣。

“你們兩個吵夠了沒有?”

“啊?”

聽到林成功的話,宋思妮和男孩子轉過頭才發現,林成功竟然已經回到車裡去了,還在向他們招手。

“來,先上車再說,天底下沒有解決不了的事。”

宋思妮和男孩子對視半天,終於乖乖地上了林肯車,兩個坐在車後排卻如坐針氈,越想就越害怕。還是男孩子膽子比較大,偷偷地拉住宋思妮一隻手,然後和林成功說起了他的事。

這個男孩子的家族和宋思妮差不多,在學校裡屬於家境還算不錯的那種,而這種學生在學校裡,也是挨宰的物件。平常哥們們在一起的時候,什麼吃喝玩樂都是他拿錢,連哥們泡個小妞逛個街吃個飯,也從他那裡借,說是借其實就是要,把他當銀行一樣。

天長日久地這麼花錢,別說是學生,就是上班族也受不了。但是在哥們面前,面子還得要,無奈之下,這個男孩子開始琢磨賺錢的辦法。林成功雖然辦了追債公司,不過小檸這個副經理很嚴格,不是什麼人都收的,因為幹活的人多了,分得錢就會少

終於一個貌似不錯的機會出現在他的面前。他和一個哥們在一起玩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在社會上混的男人,這個男人有一天說自己被人欺負了,說想要報仇。男孩子本來沒放在心上,因為他也知道自己打架不行,可那個男人說不需要打架,只要嚇唬嚇唬那個仇家就行,還說事成之後給五百塊錢。

男孩子心動了,當天晚上就跟著那個男人去了一間卡拉OK。在卡拉OK的洗手間裡,男人給了他一把槍,告訴他這是玩具槍,一會兒衝進某包房裡,嚇唬嚇唬正在裡面唱歌的一個大胖子就行,五百塊錢也很痛快地先塞給了他。

男孩子沒有懷疑,一股熱血衝動之下,拎著槍就衝進了那間包房。但是他看到的卻是一地狼籍,破碎的茶几上確實橫躺著一個大胖子,不過大胖子已經死了,流了滿地鮮血,別說唱歌,連氣都斷了。

就在男孩子被嚇得魂飛魄散的時候,一群卡拉OK的管理人員衝進了包房,看到男孩子手裡拎著槍,地上又死個人,急忙打電話報警。男孩子驚慌之餘,還沒忘記為自己辯解,告訴那些人自己手裡的槍是假的。

但是,最悲慘的事件發生了,男孩子為了證明自己手裡的是假槍,就當眾勾動幾下扳指。在一連串震耳的槍聲下,他才徹底明白過來,自己已經掉進了一個深不見底的陷阱裡。

第三卷 家園 第12銀 有什麼樓他不敢燒

白天停電,沒有更新,不過兄弟們別擔心,反正一天就是這些量,老張絕不會缺更。

不過男孩子反應得很快,看到卡啦OK的那些人都被槍聲嚇住了,他猛地推開幾個人,沒命地跑了出來。他也明白,現在就算全身是嘴也說不清楚了。

這是人命案子,抓住就得槍斃,男孩子決定跑路離開這座城市,走得遠遠的,反正沒有誰會認得他。但是他的心裡還有一個牽掛,那就是宋思妮,臨行之際他才發現自己已經深愛上了這個溫文而雅的女同學。

於是他把宋思妮找出來,就在那個海鮮城裡吃了個飯,又把自己的事情講了出來。宋思妮本來也很害怕,沒想到自己的男朋友成了殺人犯,但是在男孩子的血淚傾訴下,宋思妮心軟了,決定跟著他去遠走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