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回去?」我無法相信,「你現在的傷勢,若無妥善治療,最多再支撐兩三個時辰,回去送死嗎?」我一向認為,極端的利他行為是種精神障礙。金仲和是個聰明人,怎會做如此不理智之事?
他看神情已知道我在想什麼,咧嘴慘然一笑:「一切……唯心安而已。心若不安,我從此非我,留下亦無用。敏俊兄,這便是……愚蠢又脆弱之凡人……」
愚蠢……脆弱嗎……
也許倒是相反。我不相信大義公理之類說辭,不過,我也見過許多人,如飛蛾撲火般,憑著本能為這些所謂「正當」之事物犧牲性命。以人類歷史觀之,雖受盡波折,四百年後的今天,始終倒是比四百年前公正、理智、文明瞭許多。所以此類情感,也許正是大勢所趨,符合最終進化之歸宿的嗎?
這些念頭正閃過,忽而兩個蜂鳴聲幾乎完全重疊著響起,其中一個來自剛才順手拿進來放在桌上的手機,看那亮起的來電人照片,果然是劉世美。金仲和凝視手機,卻未動手拿起。
另一個是我的手機,我取出接聽:「喂?」
「都敏俊,你在忙嗎?」是頌伊。
「有點……怎麼了?」
「世美有急事找你幫忙。她說她男朋友被人刺傷了,原本在醫院,卻忽然跑出去,可能是回成大了。他叫做金仲和,是你同事吧?你可不可以幚她找找看?」頌伊語聲中充滿不可置信,「我說呀,你們學校的人有必要這麼敬業嗎?受了傷流著血也要堅持上班?全勤獎金很多?」
我看了眼金仲和,把電話換到另外一邊的耳朵旁:「……有這種事?好吧,我去找找看。有訊息再打給你。」
放下電話,他面前的手機螢幕也終於暗淡,他始終未曾接起。我不由得嘆了口氣,說:「不管你要做什麼,總要先有命在。我先帶你去處理傷口。」
僅僅只幫這個忙,應該……沒關係吧。但總有種越卷越深的感覺。
這感覺在買了繃帶跟藥品,並送金仲和到南倉洞32番地那個地址之後達到了頂點。開啟房門之後,我倆愕然發現客廳已有人在,還不只一個。
坐在沙發上蹺著腳看電視的是頌伊,原本在房裡走來走去,現在停下來驚訝的望著我們的,正是劉世美。
頌伊還穿著早上那件白色洋裝,但她不止眼睛忙著盯電視,手裡拿著根金燦燦、油光光的炸雞腿,嘴也很忙,剛從另一隻手上的啤酒罐中啜飲了一大口。
所以當劉世美叫出:「仲和,都敏俊教授!……」時,頌伊果不其然的嗆到了,彎腰大咳特咳起來。
或許也算是種天賦,她每當這種時候就反應奇快,立刻用沒捏雞腿的兩根手指拈了張餐巾紙。當再次直起身,回過頭來時,她兩手的東西都已經丟下,嘴邊的油漬也擦乾淨了。
「都敏俊……」她睜大眼睛,表情困惑的問,「你怎麼來了?」
我將這一切盡收眼底,還沒來得及做出反應,就聽到身旁的金仲和身體微顫,頭側向一旁,漏出一聲輕笑。
忽然想要放開手令他摔在地板上,笑到傷口縫線全斷好了。
但劉世美已經迎了上來,焦急的扶住他的手臂,先問:「還好嗎?」接著聲音硬嚥,眼圈紅紅的向我道謝:「教授,謝謝你幫忙。」
我只得說:「不會。」
話音剛落,頌伊搶著答:「哎,世美,客氣什麼。他們是同事啊,為同事兩肋插刀,這不是應該的嗎?」
毫無邏輯的話,實在不像經過了大腦。被兩肋插刀的人似乎並不是我。再說,為何要為同事犧牲這麼大,你自己做的到嗎。我如此腹誹,在此地說出卻不適宜,只好忍耐著沒回答。
扶金仲和到沙發坐下,頌伊已經讓出了位子,自己跑到另一邊,離那盤炸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