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去把他們分離出去,他們是獨立的個體,我們只是孕育了他們,這是我們的選擇,剩餘的要給他們自己選擇。
如果父母有託底的能力,孩子自然有更好的選擇;如果父母沒有託底能力,那就回頭看看,作為父母的我們也用盡了全力,不必自責和愧疚,直接告訴孩子,他們比我們父母更醒悟。
我問過十三:“將來某一天,你去看到了比自己家好,各種都要好的環境,你會心裡有其他想法嗎?嫌棄自己的家嗎?”
十三說:“不會。就算看到了我也能忍,我自己努力。我不會告訴你們,我想要什麼,因為我怕你說我,什麼都想要。”
哈哈。
“你想要的東西,是不是在我們能力範圍之內都給你了,有些東西確實沒必要,我們就沒有必要買,是不是這樣的?”
十三點了點頭。
“每個人的能力不一樣,但只要我們都努力做了,過我們自己的日子就行了,什麼鍋底都有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