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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祝華笑道:“我剛出生的時候重七斤四兩。”

“……”高明一陣無語。

賀立群拍了拍床板,道:“說正題。”

“哦。”於是祝華開始講他童年的悲慘往事。

祝華他們家和王若君他們家世代交好,到了祝華和王若君父母這一代,關係親密的就像一家人一樣。隔幾天就會相互到對方家裡做客。有時候還會在對方家裡過夜,甚至住上幾天。王若君和祝華同一年出生的,中間相差不到一個月。由於關係親密,兩家經常在一起看孩子,所以祝華和王若君從很小時候就認識了,而且打得火熱。小時候,王若君是一個假小子,每次去祝華家裡都想盡辦法把祝華折磨個半死。小時候的祝華也不是什麼善茬,每次被欺負了,就直接跑到他媽媽面前告狀,但每次小祝華媽媽都說王若君是他妹妹,要他讓著妹妹點,別和妹妹過不去。每次小祝華聽到自己媽媽的話時都很自豪,胸膛向上一挺,因為他覺得自己是大人,不應該跟自己不懂事的小妹妹過不去。於是小祝華每次都把苦往肚子裡咽,只是為了顯示一下自己是大人的風度。

到後來,小祝華實在是受不了了,他想到自己爸爸每次被媽媽欺負的時候總是躲到自己房間,他想自己也是大人了,應該和自己爸爸一樣好漢不吃眼前虧,於是他開始躲小王若君,但是每次都會被小王若君揪出來。有的時候是從衣櫃裡被人揪出來的,有的時候是被人從床底揪出來的,有一次小祝華躲到冰箱裡,這一次他還沒被小王若君揪出來,自己就先凍得受不了了,爬了出來。剛爬出來,他就看到了小王若君整人前的招牌笑容。

之後的一次經歷改變了祝華的人生觀、價值觀、事業觀、方向觀。那一次小祝華被小王若君從儲藏室裡託到了祝華的房間裡。由於好奇,小王若君把小祝華的褲子扒了下來,一臉好奇的伸手去彈祝華的小弟弟。感到自己的小弟弟正遭受悲傷地命運,祝華在心中仔細的盤算了一下。是可忍孰不可忍,叔可忍嬸不可忍,嬸可忍姨不可忍,姨可忍媽不可忍,媽可忍你不可忍,你可忍我不可忍,我可忍,我弟弟不可忍!小祝華終於找到自己無需再忍的理由了,立刻雄風大振,小弟弟一柱擎天,這種現象嚇了小王若君一跳。祝華二話不說趁機提上褲子就跑,剛跑出門口沒多遠,又怕小王若君追來,於是他又返回去把房門帶上了,他沒敢鎖,他怕事後會遭到極大地報復。

小祝華跑到了王若君的媽媽面前告狀,王若君的媽媽笑著說一會等王若君下來了好好批評她一下。小祝華就在王若君媽媽身邊翹首以待小王若君下樓。可是,老天似乎很鍾愛小祝華,王若君沒等到,把自己媽媽等來了。祝華的媽媽二話沒說,批評了祝華一頓。祝華越聽越氣憤,本想把自己的小弟弟被人彈的事情說出來,但是最終還是沒好意思說出來。祝華當時想自己堂堂一個“男子漢”,差點被一個比自己小的小妹妹“強…奸”了,說出去真是太丟人了。從這件事以後小祝華就再也不敢見小王若君了。每次要去王若君家裡的時候,打死他也不去:每次王若君來他家的時候,他就躲到自己奶奶家。小王若君也不是好糊弄的,又一次說好要去祝華家的,她去晃一槍,跑到了祝華奶奶家,可是祝華本著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優良傳統,跑到了自己姥姥家。在激烈的交鋒中,最後祝華把自己所有的親戚家都去了一次,最後還制定了一個詳細的逃亡表,上面清楚的記著下次去大舅家還是去二姨家,下下次去小姑家還是小姨家。

有句話是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還有句話是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這兩句經典到不能再經典話在小祝華身上又一次重新演繹了一下。在家能逃過,在學校可就逃不過了。可能是天意弄人,從學前班幼兒園開始,祝華就和王若君在一所學校上學。更巧的是他倆一直在一個班級,而且是同位。上學的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