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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0部分

“決定自己的判罰?”

“確切地說,怎麼才能讓他去想去的地方服刑。”

這話傳到所有人耳中,華天睿精神一震,掏出一個通話器道:“立刻把關於破壞統一戰線罪行的全部條文傳給我。”

處罰條例很快送了過來。

眾人一路尋找,終於看到在處罰條例的下方一行字:

“本律適用於流放程式,如有軍功在身,又逢戰爭期間,可以功勳為代價申請流放,前往前線戰場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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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第二輪庭審開庭。

沈奕再次站在了被告席上。

這一次,只有他一名被告了。

在檢察官慷慨激昂的陳詞過後,是陪審團做出相關判決,並由法官宣讀判詞。

“被告沈奕,挑起戰爭罪名,不成立!”

“非法破壞與侵佔聯盟財產罪名,不成立!”

“破壞統一聯合戰線罪名,成立!”

“現宣讀判決!”

沈奕緩緩舉起手。

“被告沈奕,你還有什麼要說的?”

“是的,根據聯盟法律,擁有戰功的我,有權選擇流放,以軍代役,本人在此特做申請。”

法官明顯楞了楞:“你要去戰囚營?”

“是。”

“那麼你是否知道,在戰囚營,你不可以再向以往那樣,指揮部隊作戰。你將作為最底層士兵衝鋒在前,不會有人成為你的盾牌,因為你自己就是盾牌。”

“是的我知道。”

“反對!”檢察官已大聲叫了起來:“被告是冒險者,擁有強大的作戰能力,他在試圖透過戰鬥來洗刷罪名,減少刑期!”

“我可以放棄所有戰鬥貢獻,無論殺死多少敵人,刑期都不減,並放棄上訴,嚴格遵守那裡的所有規則。”

這話讓所有人震驚。

那法官脫口道:“你打算去哪個囚營?”

“我們還有其他的前線嗎?”沈奕回答:“我去翡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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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再次感謝清水洗楊將軍奉獻十萬縱橫幣,同時也感謝pomfret;kpax77;橘子爸爸,拓拔石,OTOKOMAE,lllinfu,子非魚等一大群讀者朋友的打賞,謝謝你們的支援與鼓勵,緣分只能努力寫出更好的文章來回報大家。

感謝打賞,訂閱的朋友。

恩,感謝就如拜年,不可有漏過。

所以補充感謝殤,紫雨,劍魔,薇諾娜,分裂,1245,不眠,1742,森萌,烏賊,灰色,想象,liu,妞妞,亞散,小笨,菸絲,克里等朋友的打賞。

我看著榜單來的,不過眼花繚亂估計應該還有不少錯過,有遺漏還望海涵。

第六十三章 押送

審判在當天結束;沈奕被判決流放翡翠星;刑期六個月。

這是考慮到他冒險者的身份;不可能對他實行太長時間的監禁。

即便如此,六個月對冒險者來說也已經是不可承受之痛。

訊息一經傳出,舉世譁然。

沈奕一下子就創造了世界記錄。

第一個被星際聯盟審判並判刑的冒險者。

同時他也是第一個被NPC判刑的冒險者。

這也讓許多冒險者頗為不滿。

在骨子裡,冒險者對NPC的態度是高傲的。

他們潛意識的認為自己才是世界的主人,NPC不過是服務於冒險者的工具。

如今主人被工具審判,連帶他們也感覺臉上無光。

一些人甚至因此破口大罵沈奕——並不是所有人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