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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頁

;‐那天,魏程也去了。

袁荊覺得乏,並沒怎麼多說話。

魏程一見袁荊就拿出件外衣給他披上。

&ldo;……&rdo;

&ldo;今天冷。&rdo;

袁荊想說我沒那麼柔弱,但最終還是懶得說出口。

‐‐事情在一個明媚的午後發生了大轉折。

律師告訴袁荊,那幾個人果然是相識的。

兩個黑人都沒有工作,與當地黑幫有些聯絡。那個格鬥選手以前仗著有身手,也曾在街上混過。他給了他們一些錢,又經人介紹結識了亞裔女孩兒和過路行人,演了這麼一齣戲。

袁荊立刻決定起訴那個格鬥選手,並召開了一個記者發布會。

&ldo;jg,&rdo;有記者問道:&ldo;聽說你已經決定要與andrew對簿公堂?&rdo;

&ldo;對,&rdo;袁荊清清楚楚地說:&ldo;從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我就告訴自己,必須要討回公道。&rdo;

&ldo;那你對這起訴訟的期望是怎麼樣的?&rdo;

&ldo;賠款的數額參考了律師給出的建議……&rdo;

……

又有記者問:&ldo;當時你為什麼要去幫助那個亞裔女孩?&rdo;

&ldo;……也許你們認為,對我來說,參與街頭鬥毆,並不是一個明智的做法。的確,一般來說,從事格鬥專案的運動員都儘量保持低調,不會輕易動手,也不會輕易告訴別人自己從事的是這個。那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只會使人有強烈的對抗情緒,用刀子或者手槍去對付你。我也是這樣,不想張揚。但是,當遇到了看不下去的事,這種哲學就再也沒有用了‐‐你不可能置身事外。&rdo;

……

發布會持續的時間一點都不短。美國的記者很專業,並不會沒有秩序地推搡,也不會將被採訪的物件團團圍住,不留一點距離。而且,讓人覺得比較舒服的一點就是,他們儘量追求客觀全面的報導,向希望瞭解情況的觀眾呈現一個事實,而不是去評判和審判什麼。這些人並沒有去炮轟狡猾的對手,而只是去還原一個全貌,是非留給他人去評說。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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