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慢,我的錢也要用來流動,借出去的話得有個利息,不然我存在錢莊裡多好?二分的利,按天算,行不?”
“行,五分都行,我寫。”王晙拿著筆又要寫,結果再次被張忠攔住。
“不要寫少了,一套是二百貫,之前你們拿出來一百五十貫,是三套的定金,給你們打了八折,就是四百八十貫,要寫三百三十貫,不然錢不夠的。”
這下王晙不寫了,用眼睛盯住張忠使勁看。其他人同樣憤怒,哪有這個時候漲價的。
他們倒不是差一點錢,平時張王兩家給他們的福利換成錢,已經遠遠超過這個數目了,而且很多珍貴的東西不可以用錢來衡量。
他們是覺得自己被騙了,當初說好的錢,怎麼就改了?
兵部尚書蕭嵩來到張忠的近前,哼了一聲,說道:“開始的時候說是一百五十貫,今天過來憑什麼要漲價?我們交了錢的。”
“商品價格變動。你們交的錢依舊是定金,沒錯。”張忠瞪著大眼睛,很無辜地說道。
蔣岑跟著湊熱鬧:“我們有合同,白紙黑字寫了,怎能說變就變?要按合同來走。”
“合同?我也有。”張忠拿出來合同,示意大家圍過來看。
他指著上面的字說道:“一是所訂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時候免費更換、維修;二是無法提供產品的時候直接返還所有訂金;三是一旦產品交付,必須全額付款;四是寫上已交定金一百五十貫。
看到沒?第一條中的‘訂’是還沒有完全確定下來,也就是說,產品的實際銷售價格有變動的時候。要跟著改變,對不對?”
“不買了。退錢。”王晙賭氣說道。
張忠搖頭:“不能退,看後面的一條,已交定金一百五十貫,裡面沒寫是三套魚缸的價錢一共多少錢,而且用的是‘定’字,你們交的錢已經確定要買,不可能給你們退的。”
“你這是無賴行為,怎麼能這麼寫合同?分明是在騙人。張忠,你說你家大業大的,跟我們玩這種小陰謀至於嘛?”
王晙對張忠指責起來,群臣附和。
還在會客廳中的其他人都傻了,一個個看著臣子們在那為一點錢爭論,增加了很多見識。
李隆基出聲:“不要吵,注意形象。合同上沒錯,按照合同來履行,你們要是拿錢,就取魚缸。要是不拿錢,就當沒有買過,錢也不退了。不信的話,問問其他人,看是不是如此?”
李隆基說話的時候看向在周圍瞧熱鬧的人,每個被他看到的人皆是點頭,按道理來說,還真的應該如此,合同上寫的清楚。
這時高力士出場,看看合同,又看看眾人,嘆息一聲,說道:“說明我朝的律法還不健全,看上去是按照合同來辦事,但其實真正的情況大家全明白,今天我們當臣子的遇到了,我們都要忍受,除非動用自己不應該使用的官方身份與權力,否則我們必須按照合同走,然否?”
高力士的話一出口,會客室內安靜下來。
大家都在思考,過了一會兒,宇文融說道:“正是,換成民間的話,全照眼下的情況來說,必然是糾紛不斷,即使是當地衙門的官員也無法理清,律法當中沒有提及,故,我等不該盯著眼前的魚缸究竟是多少錢,而是如何進一步完善我朝的律法。
從合同上看,明顯對我們購買一方不利,卻對銷售一方的人提供了非常大的好處,買賣雙方根本不公平,此類的合同應該有個補充的律法來糾正,當雙方的合同當中一方獲利與雙方簽定合同時候所代表的真實交易不等同的情況出現了,那麼一個應該是合同作廢,另一個是應該對合同中違背交易真實意圖獲利的一方給予懲罰,否則我大唐會亂的。”
眾人再次深思,想想,還真的是那麼回事,本來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