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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安安分分老老實實的過日子,除了記得要家族歸回將家族的靈位帶回去的祖訓。安妮一直覺得那位祖先婆婆是最幸福的。

直到安妮的第三位祖先婆婆,那個女孩子在出生之後就有了那個血胎記,那是被燕家認為是上記的胎記…火蓮花。那個祖先婆婆一個不是個安分的人,她很小的時候就能熟練的策動靈力,可以隨便召喚上位的司火的靈獸。直到她十六歲那年,她遇到了一個歐洲人,當時那個男人只是一個小貴族的小兒子,他想透過東方的香料貿易和地毯貿易賺點錢,但是在城市外遇到了強盜,而那位祖先婆婆當時正好在場就救了那個人的命,而且把他介紹給自己的父親並且幫他賺了不少錢。那個傢伙一時腦子發熱就向那位祖先婆婆求婚,而那位祖先婆婆也就同意。

等到他們回到歐洲,發覺那個小貴族一家已經在一場瘟疫中死去,而那個男人成了唯一的繼承人。所以那個男人就順利地繼承了爵位。而那位祖先婆婆發覺自己所保有的東西,自己所有的兒子都不感興趣,而且還認為自己的母親發瘋了。所以,那位祖先婆婆就將所以的東西傳給自己的女兒,而從那位婆婆開始,妖瞳,銀髮,血額記成了家族傳承的標記。而且每代都是傳給女兒。就這樣安妮的手墜上已經留下了二十二位祖先婆婆的火珠了。

“回家,到底那裡才是我們的家。那個叫大唐的,在一個江南的地方中一個叫揚州的城市嗎。”安妮輕輕拂過每一顆靈珠,這些靈珠串在一起隨著安妮注入靈力的多少,可以變幻出靈武器,而且根據靈力的大小可以變幻成使用需要的武器。安妮可以操縱它幻化成:長劍、長槍、弓箭三種。這已經很了不起,很多婆婆就只能幻化出一種而已。而且,它們並不是幻影,而是真正能致人於死地的武器。而且威力強大。

注:關於唐肅宗向大食(就是現在的沙特)借兵事情情況屬實,因為作者本人就是當時那個被賜婚的大食士兵並且留在中國的一支旁支。曾經在幾年前去拜祭祖先時見過當時賜婚的碟紙。不過由直系儲存。我們這些小旁支只有看得份。當然,不是皇帝寫的,應該是當時的兵部寫的吧。所以各位不用懷疑。這是絕對有史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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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節

安妮在大床上翻了個身細細的在床上開始咀嚼昨天得到的那個名字:科拉蒙紅衣主教。看來子爵為自己找了難纏的對手。對於這位主教在上流社會中有很多不同的版本的記述,不過對於一點所有人是統一的,就是主教對於錢財的瘋狂愛好那是眾所周知的。如果說,在聖經中關於耶穌基督對富人的評價是:富人要想進入天堂就,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困難。那對於那位主教來說這句話就要改成:從這位主教手裡拿走一個銅子,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困難。那位主教對於金幣的喜好以至於上流社會紛紛傳言說他會在晚上偷偷的呆在自己存財寶的地窖裡,整夜整夜的清點他們。不過,這到底是真是假就沒有辦法考證了。

不過,安妮之所以可以離開苦修修道院也可以在一定意義上託那位主教的福。由於修道院的院長嬤嬤在每月的月初會到這位主教那裡領取每個月安妮的生活費,而那位主教發現他必須為了這個沒有什麼收入的所謂公主,當然那每年一萬個金幣的收入不算,而支付每個月十個銀幣的支出時感到前所未有的打擊。據那位嬤嬤回來在酒桌上說,一時她還以為那位主教會蒙主恩招回歸天國呢。

所以,作為當權的紅衣主教大人他對安妮的關注前所未有的高漲,安妮還曾經在修道院裡三次和這位主教見面。說心裡話,這位主教長得還過得去,修長的身材上穿著做工精美的教袍,臉上也會露出和藹可親的笑容,但是這位主教的三角眼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