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妯娌都住在同一間屋裡。這當然多半是遊牧時代住帳篷的習俗,但在“設男女之大防”的華族眼裡就不文明。14
第二是政治混亂。從公元前425年(也就是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和晉國大夫趙襄子去世那一年)起,秦國四十年間不得安寧。一個國君(懷公)被迫自殺,一個太子(獻公)不能繼位,還有一個國君(出公)和他的母后一起被殺,並沉屍深淵。結果,是魏武侯趁秦國內亂之機,奪回了被秦穆公搶走的一大塊地盤。15
文化落後,當然因為他們原本是蠻族;政治混亂,則因為貴族專政擅權,國君大權旁落。因此,商鞅變法的核心思想,就是君主專制和中央集權。
變法的具體內容,我們在《從春秋到戰國》一書中已經說過。簡單地說,就是廢領主制,行地主制;廢封建制,行郡縣制;廢世襲制,行任命制。廢領主制,原先隸屬於貴族的臣民直屬中央,人民就是國君的。廢封建制,卿大夫的采邑變成郡縣,土地就是國君的。廢世襲制,所有的官員都由中央任命,權力就是國君的。土地、人民和權力都集中到國君手裡,當然是集權。
集權以後的國君,手裡就有了指揮棒。這根揮灑自如的指揮棒,就叫“軍功”。有軍功,農民也能封侯;無軍功,貴族也沒面子。於是秦人個個“勇於公戰,怯於私鬥”,也就是隻為國君戰鬥,不為自己戰鬥;只殺外國人,不殺秦國人;只為高官厚祿殺人,不為蠅頭小利殺人。16
殺人機器呀?
正是。秦國的軍功是按人頭計算的,殺敵一人晉爵一級。只要拎著敵人的腦袋來,就可以邀功請賞,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這樣的“虎狼之國”,哪裡還有對手?17
六國之敗,也就理所當然。
顯然,沒有商鞅的變法,就沒有秦國的崛起。問題是郡縣制度非自秦始,楚、晉、齊,都比秦早。變法的也不是隻有秦一家。魏的李悝(讀如虧),楚的吳起,也都比商鞅早。那麼,最後勝出的,為什麼是秦呢?
也許,這裡面有文化的原因。
文化對於一個國家和民族的影響,是很奇怪的。大體上說,是太少了固然不行,太多了也有麻煩。越,就吃虧在文化太少;楚、宋、魯,則吃虧在太多。宋是殷商故國,魯是周公之後,楚則是撿了便宜。春秋時期,周的王子朝叛亂。兵敗之後,他攜帶王室的大量典籍、器物、知識分子和科技人員前來避難。結果,原本是“蠻夷之邦”的楚,成為華夏文明的第三個重鎮。
於是,儒家生於魯,墨家生於宋,道家生於楚。
秦有什麼呢?
一片空白。
有空白,就會有人來填補。填補秦國文化空白的,就是法家。法家是沒有地域性的。誰肯出大價錢,他們就為誰出謀,為誰劃策,為誰賣命。李悝為魏相,申不害為韓相,吳起奔楚,商鞅奔秦,都不足為奇。
然而最適合法家的還是秦。
法家在先秦諸子中是比較異類的。儒家、墨家、道家,都是理想主義者和復古主義者。道家嚮往太古,墨家嚮往禹世,儒家嚮往東周。法家卻是實用主義者和功利主義者。他們的主張,是面對現實,規劃未來。因此,道家講天道,墨家講帝道,儒家講王道,法家講霸道。
法家講霸道,秦國要圖強,自然一拍即合。
何況秦的民風原本彪悍質樸。直到戰國,他們的藝術也不過是敲瓦罐兒再加吼唱。這說明秦人並沒有被華夏文明雅化。沒有雅化,也就沒有軟化,正好訓練為生產工具和殺人武器。甚至就連秦的人才匱乏也成了優勢,因為可以招聘四方,廣納天下;而重用客卿的結果,則是進一步打擊了貴族,加強了君權,可謂一箭雙鵰。
於是法家大顯身手,大展宏圖。其實他們的王牌,無非君權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