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朝歌的整體部署已經基本就位,從古北口出發的謝玉堂和穆斯塔法二人,在他出兵的三天之後,就接到了進軍的訊息,現在他們在向著鎮疆城的方向行軍,只不過因為天氣的原因,他們的行軍速度顯然並不算快,預計抵達戰場的時間同樣會延後。
這一點,路朝歌並不擔心,他給謝玉堂和穆斯塔法的任務就是突襲,敵軍不抵達戰場,他們提前抵達也沒有意義。
涼州軍的一眾將軍圍坐在篝火旁取暖,一個個的看著路朝歌手裡的那兩隻兔子,眼睛都冒光了。
眾所周知,出門在外吃好那是相當困難了,可這種事對於路朝歌來說並不難,只要身邊有一個叫楊延昭的人就行了。
楊延昭好吃,不管到什麼地方,他都能給你弄點吃的回來,可能這就是楊延昭的天賦也說不定,反正每次出征在外,只要楊延昭在身邊,路朝歌就從來不愁吃的問題。
楊延昭對兔子這東西沒什麼好感,他總是覺得吃這個東西不抗餓,他更喜歡吃羊和牛,在路朝歌烤兔子的時候,旁邊的篝火旁,他正努力的翻烤著一整隻羊。
“就這麼兩隻兔子,你們能不能別盯著看。”路朝歌看著一個個眼睛冒綠光的將軍:“那邊有一整隻羊,吃羊肉多好啊!這兔子肉不好吃。”
涼州軍的這些將軍,哪個不是吃過見過的主,還能讓路朝歌給騙了?
羊肉固然美味,但是和這麼肥的兔子比起來,肯定是差了一層的,而且這些將軍吃東西又不是為了果腹,他們就是單純的饞兔子而已。
“就這麼兩隻兔子,你別摳摳搜搜的。”楊延昭聽見了路朝歌剛才的話,他可不想讓人搶他的羊腿:“吃完了我再去給你弄唄!又不是什麼稀罕東西。”
“那你倒是去啊!”路朝歌瞪了楊延昭一眼:“你也是,就不知道多弄點回來,你看看這一個個的,跟餓死鬼投胎似的,這麼兩隻兔子夠誰吃的?你那麼大一隻羊,你吃的完嗎?做人要學會分享。”
“那你分享分享兔子唄!”董成德厚著臉皮說道:“我們也吃不了多少,一個兔子腿就足夠了。”
“對,可不一個兔子腿就夠了嘛!”路朝歌笑罵道:“你們也一共就八個人,兩隻兔子八條腿全讓你們分了。”
“那不是還給你留了不少嘛!”夏文宇也笑著說道:“你一個人也吃不了那麼多,你看看我們這些人,都跟你這麼多年了,一條兔子腿你都捨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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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不得。”反正路朝歌也不要臉:“你們要錢我都能給你們,這兔子腿你們想都別想,想吃自己弄去。”
“這大雪嚎天的,你讓我們去哪弄。”呂陽暉笑著說道:“我們也沒有楊將軍那本事,到哪都能弄到吃的。”
“朝歌,你吃過老虎嗎?”楊延昭突然開口問道。
“沒吃過啊!”路朝歌說道:“你吃過啊?”
“吃過,不好吃。”楊延昭咂了咂嘴:“那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應該是到涼州之前的事,我往涼州去的時候,肚子餓了,本來想找點野味吃的,結果就遇見了一隻大老虎,那大老虎站起來估計應該和我差不多高,當時它應該也是餓了,看著可是危險。”
“然後你就把老虎打死了?”路朝歌笑著問道。
“嗯!”楊延昭點了點頭:“肉不太好吃,吃完了第二天我鼻子就開始出血,出了好幾天呢!”
“你那是補大勁了。”路朝歌笑著說道:“不對啊!我遇到你的時候,我記得你身上沒傷啊?”
“我沒跟它搏鬥,它衝上來之後,就被我一拳打死了。”楊延昭很平靜的說道:“扒皮的時候費了點力氣,當時要是有把刀就好了,浪費了一張虎皮,後來我才知道,一張虎皮可值錢了。”
聽著楊延昭從容淡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