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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回局裡

技術科的同事笑嘻嘻,這個易顧問真是人美心善,看著手裡的零食幹活的動力都大了。

宋瑾則是去了檔案室裡調取了十字架案更詳細的檔案,還把相關的物證一起調了出來。

檔案室的劉叔還問是不是要重啟,宋瑾回答的模稜兩可,因為他自己也不知道會不會重啟。

要是沒有新的發現,再次重啟帶來的只會是更大的失望和無助。

兩人在辦公室匯合。

易菱安把自己的推測寫在白板上,又從檔案裡找出之前對案子的推測放在一起對比,發現大差不差。

這裡沒有發現,易菱安把方向對準了那一箱證物。

先是找出六個現場的十字架。

長10cm,寬1.5cm,厚0.5cm。

這種大小不太像是佩戴的飾品,反而像是擺放在桌上的物件。

正面是基督教的耶穌,做工精美,還是足銀的。

六個十字架除了一些細節不太一樣,整體上是一致的。

從線條的走勢和一些對人物神情的處理,可以看出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拿著放大鏡也沒有看出什麼,易菱安只好放棄看起其他的物證。

因為現場乾淨所以實物較少,多為現場的照片。

易菱安仔細的觀察著這些照片,想用這些拼湊起案發現場,要是證據再多一些就可試著模擬案發經過。

讓死者跪在十字架下兇手是想然他們懺悔還是什麼?

六個毫無交集的人和兇手是什麼關係?

如果是隨機作案,那為什麼兇手在殺了六個人之後就停手了?

如果不是隨機作案是有目的的殺人,那六名受害人身上有什麼相同點刺激兇手殺人?

兇手為什麼要在現場掛十字架?

十字架是不是兇手自己做的?

……

一個個問題在易菱安的腦子裡冒出來,但現在的證據還不足以解答。

易菱安放下照片向宋瑾問道,“你知道十字架上的圖案是出自哪裡嗎,這個案子會不會和宗教有關?”

宋瑾想了好一會才回道,“好像是出自阿爾多特費爾的耶穌受難日圖。

有可能,我之前查過一些資料,基督教裡有七宗罪,分別是:

傲慢:最嚴重的罪惡,包括對上帝不敬、對他人兇殘;

嫉妒:因對方所擁有的資產比自己豐富而惱恨他人;

暴怒:憎恨他人;

懶惰:逃避現實、無責任心及浪費時間;

貪婪:希望佔有比所需更多的事物;

暴食:浪費食物,沉迷享樂;

色慾:放縱自己的慾望,只重視肉體的滿足,忽略心靈的溝通交流。

受害人裡的有一個白領叫鄭文傑,他在為人處世上圓滑,對人都禮讓三分,在同事和朋友嘴裡都是個是個有眼力見、情商高的人,這不太符合。

還有如果是七宗罪的話應該會有七個受害人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