馱謔瀾繢�販段С魷至艘恍�骯彩畢窒蟆保�渲兄�唬�褪欽���Φ募憂俊6�鈾箍鋪廝�怠骯�業氖詠恰憊鄄歟��16'它們皆可視為典型例證,有助於我們把近幾個世紀的歷史貫穿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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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崔紀籍隸蒲州,習見鑿井灌田之利。據云遇旱年,小井仍可灌三四畝,大井灌十餘畝。前康熙庚子、辛丑,晉省連續旱二年,無井州縣流離載道,而蒲屬五邑獨完,即井力之明效大驗也。陝省富平、蒲城亦藉此免荒。因此欲據秦、晉成效,思於陝西全省推廣,趙慎畛:《榆巢雜識》上卷,中華書局,2001,頁61。
'2' 乾隆二年五月庚子諭,《高宗實錄》卷42。
'3' 《郎潛紀聞》二筆捲13(頁577)。
'4' 乾隆二年六月己末諭,《高宗實錄》卷44。
'5' 乾隆二年七月癸卯諭,《高宗實錄》卷47。
'6' 乾隆二年十一月丁卯,《高宗實錄》卷56。
'7' 乾隆二年十一月,《高宗實錄》卷57。
'8' 先是,乾隆二年(十一月丁卯),滇撫張允隨奏請獎勵老農,擬有十條規則,以十得八九者為上農,即於其內選老成謹厚之人專司教導;又請定酒禮花紅獎賞之例,經部議準通行,趙慎畛:《榆巢雜識》,頁53。
'9' 乾隆六年十一月,《高宗實錄》卷155。
'10' 乾隆八年六月壬申諭,《高宗實錄》卷195,又見《清朝文獻通考》卷4。
'11' 乾隆九年五月庚子諭,《高宗實錄》卷217。
'12' 乾隆二年八月丁丑、八年閏四月丁卯,《高宗實錄》卷49、卷190。
'13' 乾隆九年二月癸丑、九月丁亥,《高宗實錄》卷210、卷224。
'14' 乾隆十年正月,《高宗實錄》卷233。
'15' 乾隆十二年四月丁丑、十三年十二月丙午,《高宗實錄》卷289、卷331。
'16' 參見斯科特:《國家的視角》(中譯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北京,2004。
9。國家視角,興舉各項建設
政府應否大幅度的插手勸農等社會經濟事務,在古今歷史上時有爭議。如王夫之曾在《讀<通鑑 >論》中說,“人則未有不自謀其生者也,上之謀之,不如其自謀;上為謀之,且馳其自謀之心而後生計日蹙”,因此“勸農”反而會導致“傷農”。自此以後,這種爭議不斷髮生。
乾隆五年十一月,署貴州布政使陳德榮奏請勸農諸事:一,水田宜勸修渠堰,一,山土宜廣行墾闢,增種雜糧,一,樹木宜多行栽種,一,蠶桑(山蠶)宜勸民興舉,一,勸民種棉織布,一,工本宜酌量借給。
刑部左侍郎張照即提出不同意見,說:臣前目睹黔省形勢,覺與所提不合。如興修水利一條,黔地古諺有之:“天無三日晴,地無三尺平”,黔省自平溪、清浪以下,無地非山,間有四山不相連線,曠而且平,若四五里,即建縣治。若只一里半里,即是村鎮,無隙可耕。若田則多在山上,何處可以開渠?然山田無水百穀亦生者,以常有雨。是不特無地可以修渠,亦無所用修渠也。又如添種雜糧,豈不甚利?但承平八十餘年,豈至今尚不知種植?則其天時地利,必有異於他省者,雖加勸導,竊恐徒滋擾累。
張照的意見,與王夫之所批評的相當接近。大學士九卿雖不大同意他的意見,卻也認為黔省無蠶桑木棉之利者,“似不盡由民愚婦惰”,而另有其具體原因。'1'
對此兩議具奏,皇上不好斷定孰是孰非,最明智的辦法,無疑是徵求當地官員意見。六年七月,繼任署貴州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