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標籤向岸上飛投,隨即再往下游漂。此後每一座州縣(河南岸近河的州縣)皆如法炮製。
通常,水鬼漂至徐州便可登岸了。如果無法登岸,很可漂至淮安,甚至會漂入大海。最短的歷程是一月,最長的很可能二月出頭。
想想看,那是何種可怕的光景?
在兇猛的滔滔濁浪裡漂流兩個月,每天吃乾糧,隨時都可能被漂流物撞昏,被遊渦所吞噬,被水怪做點心,全身被泡得像浮屍。
登岸之後,憑符牌可以免費至各驛站食宿,迢迢數千裡,徒步返回蘭州領錢,準備第二年再漂流。
那根本就不是人乾的活計,但待遇還真不錯。每年失蹤死亡的淘汰率約在十之四左右,極為驚人,真正的賣命行當。生死是個人的事,與血腥暴力無關。
這制度好像維持至滿清中葉,以後便用不到人了。
年輕人喜歡冒險,他就是這種人。
一個缺乏雄心壯志,僅抱著好奇玩命興趣闖蕩的人,通常會產生週期性的倦怠,或者有一陣子休眠逃避期,所以呆在騾車行安分守己並沒與現實脫節,沒找一處山明水秀的地方躲起來睡懶覺。日夜還得在江湖連續冒險玩命的生涯,他對冒險玩命生涯樂此不疲。
二十六歲了,他還沒打算成家安頓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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