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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二狗快急哭了,趕緊拉了拉他胳膊:“黃叔,真不是這事兒,咱出去說,咱出去說。”

“有啥不好意思的啊。”

“出去說,出去說。”

“好吧!那你換完衣服在外面等我,外面那Q7就是我的,尾號3個8。”

黃老破鞋果然十分精緻,換衣服的速度比正常男人慢三、四倍。當二狗換好衣服以後足足15分鐘,黃老破鞋才施施然的從洗浴中心門口走出來。

午後的陽光下,穿戴齊整的黃老破鞋的那一身裝束依然十分閃亮,儘管不如豹紋泳褲般抓人眼球,但仍不失為泳池外幾十個人中的最佳著裝。

這是一個運動版的黃老破鞋,儘管腳下踏著的一雙匡威的白色運動鞋略顯普通,但是衣著實在是不凡:一條嫩綠嫩綠的KAPPA運動褲再加上一條粉紅粉紅的KAPPA運動上衣!那粉紅的運動上衣裡面,赫然是一件比黃馬褂還黃的KAPPA運動T恤!都說紅配綠是絕配,可又有誰見過紅黃綠三者搭配的?!黃老破鞋似乎是明白交通訊號燈的原理:紅、黃、綠三個顏色是最容易辨別的顏色,最顯眼。就黃老破鞋這身行頭,走在大街上肯定安全!

上了黃老破鞋的奧迪Q7,二狗坐在了副駕駛位置上,跟黃老破鞋聊了幾句。

“對了,黃叔,你現在一身KAPPA,KAPPA給了你多少代言費啊?”

黃老破鞋淡淡的笑了:“找我代言,他們付得起錢嗎?”

“這……”二狗不知道該如何接話茬了。

“我穿KAPPA,主要是姑娘們喜歡。我穿這身走在街上,挺多小姑娘都看。”

話說著,茶樓到了,黃老破鞋下了車,帶著二狗走向了茶樓。看著黃老破鞋那一如既往的一步三晃的背影,再想想他剛才那句“挺多小姑娘都看”。二狗忽然想起了倉央嘉措的一首詩,儘管倉央嘉措最擅長寫的並不是黃老破鞋最喜歡的律詩。但是這首詩略加改編放在黃老破鞋身上無疑非常的合適。

這首詩的原文很優美,是這樣寫的:“住進布達拉宮,我是雪域最大的王。流浪在拉薩街頭,我是世間最美的情郎。”

放在黃老破鞋身上,這首詩應該這樣改:“回到洗浴中心,我是全市的妓女之王。穿著KAPPA走在大街上,我是這個城市最美的情郎。”

最美的情郎,這五個字,放在黃老破鞋身上儘管有些不合適。但是在黃老破鞋本人心中,肯定是十分認可這五個字。

進了茶樓,找了個單間坐下。黃老破鞋發話了:“二狗,你到底要和我聊什麼啊?!神神秘秘的。這裡沒人,說吧!”

“其實也沒什麼,只不過最近在寫一些東西,想跟你聊聊當年的一些江湖往事,很多年前的事兒。”

“寫東西?寫詩嗎?”

“不是,寫詩我不擅長,那是你擅長寫的東西。我只是想寫小說。現在我認識的這些人,就數你的資格最老,而且到今天也混得最好。你看,我不來請教你請教誰啊?”

二狗在社會上混了這麼多年,還算沒白混,起碼懂得了昧著良心夸人。

“恩?!也是,當年的那群老哥們兒,混到了今天,不剩下幾個了,剩下的這幾個……哎……對了,你也可以問紅兵啊,他比我混的好。”

“不是,我想問問更久遠的事兒,大概發生在1982年前後。那時候,他好像才剛入伍。”

“1982年,太久了。你得容我好好想想。”黃老破鞋似乎陷入了沉思。

看著沉思中的黃老破鞋,二狗沒敢打擾,怕一打擾,黃老破鞋的思緒就穿越到了1992年或1986年。

沉默了半晌的黃老破鞋終於發話了:“你為什麼要寫那個年代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