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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偏頭的角度和說話的聲調都是那樣恰到好處。

我頓時被迷惑,忍不住想在他面前表現一番,四處尋找,可恨洞裡沒有筆墨。雖可取火堆裡的木炭做筆,在草紙上畫一副炭筆畫,可前幾天為了方便,我把所有草紙均裁成了巴掌大小的紙片,勉強能在上面畫個雞蛋,畫人就實屬困難。

慕言看我在洞裡尋找半天,拿著一疊草紙不知所措,大約明白,不知從哪裡取來一根木棍,遞給我道:“用這個吧,若你真想拿一幅畫來報答我,畫在地上也是一樣的。”

我握著木棍研究了好一會兒,顫顫巍巍下筆,但好比一個繡花的絕世高手,即便再絕世也無法用鐵杵在布匹上織出花紋,我和她們遭遇了同樣的尷尬。我本意是想畫慕言凌空而起徒手撂倒兩個黑衣人的英姿,畫完後,他端詳半天,道:“這畫的是什麼?像是一隻猴子跳起來到桃樹上摘桃,又像是一頭窈窕的狗熊試圖直立起來掏蜂窩……”那時我給慕言留下的印象即是如此,可以將猴子摘桃和狗熊爬樹畫得如出一轍的自以為很會畫畫的小姑娘。

如今我已能用棍子在地上畫出栩栩如生的人像,卻始終沒有辦法再找到慕言修正他對我的印象。君瑋說:“也許他覺得你畫出一個東西,能夠像任何一個東西,這很有才華呢。”君瑋能有此種想法,說明他已是一個劍客的思維,而畫畫和使劍的不同之處就在於,若使劍,你使出一招,在眾人看來可以是任何一招,這就是絕世的一招劍術。而畫畫,你畫出一個東西,在眾人看來可以是任何一個東西,這幅畫就賣不出去。

我和慕言受命運指使,在一起待了將近六天。第六天夜裡,我入睡後,他離開了山洞。我獨自一人在洞裡等了四天,但他沒有再回來。四天後我不得不離開,主要是仲夏時分,屍首不易儲存,洞口顛三倒四橫著的黑衣人們紛紛腐爛,招來很多蒼蠅,將人居環境搞得很惡劣。如果我和他相遇在冬天,在我懵懂不知事的這個年紀,必然就此等下去,直到我將為什麼要等他的理由想通。想通了就更有理由等下去,直到有一天他來,或者他永遠不來,但那都是另一段故事。而事實上,我帶著些微惆悵很早離開,離開時我以為自己等他四天只是為了和他正式道個別。顯然,這是一個太過純潔的想法,我早早解放了自己的心靈愛上慕言,卻沒能同時解放自己的心智認識到自己愛上了慕言,這就是我錯過他的原因。

當我走出這個山洞,走出相當一段距離,回頭望,才發現它就位於雁回山後山。

此後兩年,雁回山後山成為我最常去的地方。而在君瑋強迫我閱讀了他最新創作的一部意識流豔情小說後,我終於明白,自己為什麼會不時想起慕言,為什麼沒事就要去後山晃盪幾圈,原來我像書中女子一樣,春心萌動了。唯一和書中女子不一樣之處在於,她在春心萌動前就對自己的情郎瞭如指掌,而我對慕言萌生愛慕之心,卻基本不知道他家住何方、年齡幾何、有無房馬,房子和馬匹是一次性付款還是分期償還,家中是否還有雙親、雙親和他是分開住還是住一起……

自從知道自己愛上慕言,我就一直在找他,然而,像世上從來沒有過這個人,即便動用了我親生爹媽那邊的關係,也找不到他。我原本想他或許是陳國人,但在這個更換國籍比更換女人還要容易的時代,也許他今日以陳國為家,明日就是我衛國子民了,總之從國籍入手尋找的想法破產,但除國籍之外,已沒有任何線索。如今回想我生前的少女時代,最美好的十五六歲,卻都在尋找中碌碌度過,最關鍵的是這尋找還毫無結果,令人死都無法瞑目。

浮生盡之第一章(3)

【公主的信仰】

後山楓樹兩度被秋霜染紅,我活到了十六歲。傳說我在十六歲前不能沾染王室中物,否則就要死於非命,由此父王將我託付給清言宗,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