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但不會寫歌,有的人會寫歌也會唱歌,但不一定可以唱出某一首歌的靈魂。這是天性,也是人的差別。在旭日陽剛之前,我沒聽過《春天裡》這首歌,當我聽了旭日陽剛的《春天裡》,之後在網路搜尋《春天裡》的作者和原唱時,我才知道是汪峰。
也是透過旭日陽剛在《星光大道》演唱的《北京北京》,我才知道:汪峰還寫了那麼多好聽而且反映生活的歌,旭日陽剛能把這首歌唱到如此感動。之前,對於汪峰,我只知道《怒放的生命》和《飛得更高》。後來,我又在網路搜尋了汪峰唱的《春天裡》,平心而論,汪峰和旭日陽剛兩個版本的《春天裡》彼此都有長處,但是個人覺得:汪峰的《春天裡》感情欠了一點,特別是有一段,聲音幾乎沙啞歌詞都快聽不清了,嚴重影響收聽效果是個敗筆,但是伴奏很好;而旭日陽剛的《春天裡》,感情真摯,特別是*的開頭,和王旭的演唱,很震撼和共鳴,欠缺的是錄音效果差。之後,我又在網路搜到了汪峰的另一首好歌《當我想你的時候》,至此,我已經堅定不移地認為汪峰是當今中國內地為數不多的作詞作曲演唱頗具實力的著名音樂人。我為旭日陽剛能把汪峰的歌演繹到如此透徹和震撼而感動,我更為汪峰作為中國內地音樂人經歷歲月沉澱,能創作出這麼多這麼好的音樂作品而歡欣。
自旭日陽剛在春晚演出後,當看到汪峰禁止旭日陽剛唱《春天裡》和汪峰其他歌曲的新聞後,我深感震驚!按照常理:如果汪峰認為旭日陽剛侵犯版權了,完全可以透過協商獲取相關報酬,而不是禁止旭日陽剛再唱《春天裡》,更況一首歌曲在流行音樂的市場裡最多不過2年,《春天裡》旭日陽剛就是再唱,也總不可能一輩子只唱同一首歌?那麼現在,汪峰為什麼又直接禁止旭日陽剛演唱這首歌?他的這個做法,不是等同於一棒子打死了一個剛剛才從地下通道走到舞臺唱歌的新人麼?!
如果,事情真的如汪峰所說,之前是他一直在提攜和鼓勵旭日陽剛,那現在的做法為什麼又要做的如此決絕?開口就是禁止演唱而毫無商榷的餘地。汪峰就是非常憤怒也完全可以做到如邀請他們參加怒放演唱會般那樣,坐下來要求旭日陽剛談合作談版權?,就是非常惱火也可以像和央視籤同意函那樣,坐下來權衡彼此都可以接受的解決之道?但是事實是,直接禁唱!!??一切疑問的背後,誰又是真正幕後的推手?!是汪峰?還是汪峰的背後?
誠然,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存在一定的漏洞,但是,如此極端的做法未必會獲得公眾的一致認可。這,突然讓我想到了美國的那種不走外交愛大棒的政策。
今天,汪峰以維權為由的確佔理,但如果因為他的維權,倒下去了一對曾經在地下通道唱歌、2011才開始走到舞臺的新人,受眾由於汪峰的極端維權從此失去了一對極具歌唱潛力、催人奮進的新人,事情發展的最後,究竟誰會贏得掌聲?誰又會終生遭受唾棄?明眼人心中自有答案。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這是古代三國時期曹植的一句詩。
今天,汪峰為了自己的音樂夢想可以在鳳凰衛視《鏘鏘三人行》節目裡坦言“想透過創作音樂賺錢的想法很荒謬”。(原文連結:)
旭日陽剛為了自己的音樂夢想終於從地下通道唱到了舞臺。同為音樂謀生的音樂人,為什麼非要因為版權而如此決絕?是現實利益是個人喜好還是版權之爭?只有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經過一個嚴冬的寒風冰雪,終於迎來春天時,人世間的萬物大地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