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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

他無言以對,所以只好用省略號來濫竽充數。

方然她是怎麼知道的?丁逸的腦海裡,電閃雷鳴風雨交加疾風暴雨。

“方然,別這樣……我,我們……”見到方然這樣難過的神情,孫蘭不知道說什麼好,只好低聲勸解她,但也自知理虧,說不出什麼有技術含量的臺詞來。

方然卻沒有睬她。“你就這麼不愛我嗎?”她強笑著問丁逸:“你才認識她幾天,為什麼就和她做這樣的事?是我不夠美麗,不夠溫柔,拿不出手,還是……還是我技巧不夠好?”

雖然是笑著問的,但她的眼神裡卻沒有絲毫的笑意。

只有低於零下八度的寒流,隨著方然的眼波,一波又一波地向丁逸襲來。

丁逸一邊情不自禁打了個寒戰,一邊保持默然無語全力防禦的狀態。但默然無語也不是個辦法。事情必須面對。

既然事情已經過去了三年多了,況且方然已和自己沒有了關係,她既已知道,所以也沒有必要再瞞她。

但如何開口呢?丁逸陷入了沉思。畢竟這是一件尷尬的事。

“你是怎麼知道的?這又是誰告訴你的?”憋了半天,丁逸忽然想到了愛情三十六計中,有一計叫作“以攻為守”,還有一招叫“圍魏救趙”,似乎可以搬出來用一用,於是他問起了方然這個問題。

除了想分散方然注意力以外,他確實也很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方然究竟是怎麼知道的呢?有誰告訴了她?

在丁逸入獄之前,最起碼在她過生日的那天晚上,丁逸被人痛毆的那天,方然應該並不知道這件事的。

如果她那時已經知道的話,依照她當時的性格,她一定會當面質問丁逸的。

但她當時並沒有質問丁逸並且表現如常。事實上,在丁逸那晚被小安流氓小團伙毆打羞辱之前,方然一直以為她是丁逸的“南博萬、歐力又”併為此幸福、陶醉。所以,方然應當是在丁逸犯事之後、在這次遇到丁逸之前的這個期間裡,才得知了丁逸和孫蘭曾經偷過情的事實。

又會是誰告訴她的呢?在丁逸的印象中,這件事應該是他和孫蘭之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除了一些本書中沒有名字的群眾演員,如他們偷情那天所住的酒店的服務員等閒雜人等以外,是沒有人知道的。

按常理分析,這些群眾演員,是不會將這訊息告知方然的。

因為這是損人不利己的事嘛,傻蛋才會幹呢。

再有,即使這些服務員是真的如假包換的傻蛋,她們就愛做損人不利己的事,但她們既不認識丁逸和孫蘭,當然不會知道開房的丁逸和孫蘭是偷情關係還是男女朋友關係,並且也不認識丁逸和孫蘭偷情事件的受害者——即丁逸的正版女朋友方然,所以她們是沒有機會將這訊息告知方然的。

難道孫蘭良心發現,覺得私下裡和丁逸偷情是可恥的行為,為了讓自己的良心得到一些安慰,於是主動向方然坦白了?

丁逸又看了孫蘭一眼。

孫蘭仍然是紅裡透白。看她的表情略顯尷尬,從她的神色來看,似乎並不是她主動坦白的。

再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已被人民群眾解讀為“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意即老老實實坦白了並不會被從寬,而是將受到更為嚴厲的懲罰,孫蘭作為一個社會中人,當然也明白這其中的真諦,除非萬不得已,她是不會主動向方然坦白的。

表演到忘情處,方然已進入了目中無人的狀態,所以對丁逸的問“你是如何知道的”這句話她是充耳不聞,仍是本著以我為主的精神,繼續追問著丁逸,想從他口中得到一個確切的答案:“我只想聽你在我面前說一句,你是不是和孫蘭發生了被人民群眾譴責被正義之人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