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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部分

。就像歌曲裡唱的“我們走在大路上,意氣風發鬥志昂揚”一樣,她意氣風發鬥志昂揚地走在樓道里。

她究竟是不是意氣風發鬥志昂揚我們不得而知,就像歌曲裡唱的“我們走在大路上,意氣風發鬥志昂揚”一樣,我們同樣也不知道歌曲中所歌頌的男女主角們是否真的意氣風發鬥志昂揚,再說走在大路上,有什麼好意氣風發鬥志昂揚的?難道過馬路闖紅燈沒被警察發現省去了很多的罰款,所以很高興,進而意氣風發鬥志昂揚?總之是難以理解,但歌曲裡就這麼唱了,所以這小說也就這麼跟著寫了,因為歌曲是藝術,小說同樣也是藝術,都是來源於生活又高於生活嘛,所以即使臺詞雷同,也算是英雄所見略同,並不值得大驚小怪。

七號照片,卻沒有了故事的女主角孫蘭了,拍的是酒店裡的一個房門的照片,門牌號碼清晰可見:“2525”。

丁逸心裡“靠”了一聲,心道自己當時真會選房間,居然選了個“2525”號房,難道暗指他和孫蘭在這房間裡面,就是兩個二五?丁逸知道,這張照片想表達的主題是孫蘭進了這間房裡面。丁逸對這房間還有個大致的印象,這間房,應該就是他開好的守株待兔等待孫蘭前來獻身的房間了。

八號照片,照片上的日期則是在第二天,就是在某某年某某月某某+1日,是孫蘭走出這房間的照片。時間顯示,是在她進房之後的三個小時後左右,孫蘭離開了這房間的。因為照片上的時間,是凌晨的兩點多鐘。而她走在樓道里的時間,則是大約晚上11點左右。中間的時間差,足有三個小時。

第一百八十七章 又是雷鋒乾的?

從這幾張照片來看,說明了這幾點:丁逸在幾年前某月的某一天的晚上,來到這家“什麼賓館”,在大約二十幾分鍾之後,孫蘭也進了這家賓館,然後來到25層,進了“2525”號房。再然後在她進入這房間的大約三個小時之後,凌晨時分,孫蘭離開了“2525”號房。

迄今為止,並沒有證據證明丁逸和孫蘭進了同一間房裡。因為這些照片反映的線索,只有丁逸進這賓館的情景,卻沒有丁逸走進“2525”號房的照片。

如果僅僅是上面的幾張照片,丁逸完全可以編個理由抵賴過去。他和孫蘭在同一天住進了這家賓館,並不能證明他和孫蘭之間發生了什麼嘛。只是巧合而已,雖然在同一酒店,但孫蘭進的是“2525”號房,我丁逸一個人住進的卻是“3838”號房,完全不相干嘛。如果方然讓他解釋為什麼要一個人住進“3838”號房,那是因為一是他想登高遠眺,以舒展自己沉重的憂國憂民的心情,二是為了觸景生情,特意要住到“3838”號房,就是為了看到這房號之後,就想到了偉大的三八婦女節,想起了全世界婦女們為全人類做出的偉大貢獻,用以教育自己尊重婦女,進而完成一次男女平等女性偉大生男生女都一樣還是隻生一個好的思想教育的機會,總之,動機是很純潔的。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他丁逸和孫蘭之間有什麼壞想法有什麼壞企圖,兩人都是心懷鬼胎妄圖私下裡溝通,但由於空間條件的限制,那也只能神交不能相交,而神交行為,即使再淫/穢再低階再下流再無恥再兒童不宜,那也是不能被定罪的。嘿嘿嘿嘿。

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想法並不構成犯罪。所以神交作為兩個人的淫/穢想法,也是不能被定罪的。

不愧在監獄大學深造了三年,丁逸對我國法律的條文是非常的清楚。

但接下來的這張照片,卻把丁逸的可能的說辭徹底粉碎了。丁逸的狡辯意圖,在這張照片面前,只有瑟瑟發抖的份兒了。

這就是接下來的九號照片了,照片上顯示的時間,是當天早上的十點多鐘,是丁逸走出酒店房門的照片。拍的是丁逸的側影。很明顯可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