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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了總比瘦了好,要是瘦了,人家減肥成功不說,還要讓男人搭上一個沒養好的罪名,何必呢。

我一直說,女人胖點才能聚財嘛,何必那麼囉唆。

實在不成,就到鄉下就到農村,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鍛鍊兩年,看你還嚷不嚷,小樣,還治不了你!我老家那裡就有好多農村婦女養豬種菜的,沒見一個肥的,哼!16你看,說到底,它是你和上帝之間的事

你看,說到底,它是你和上帝之間的事

而絕不是你和他人之間的事

You see; in the final analysis; it is between you and God;

It is never between you and them anyway。

這段話是前幾天一位讀經的朋友告訴我的,這幾句是總結。

前面說了諸多別人做了壞事,或者對你的嫉妒、怨恨等你認為不公平的事情,最後總結一句:你看,說到底,它是你和上帝之間的事。

今天我把這句話告訴給丫頭了。

下午她下班回來的時候,臉色蠟黃,好像經歷了一場大戰,沒等我問,她就噼裡啪啦講開了。

原來,她下班回家的路上,發現一男子掉了錢包,很明顯,裡面錢很多。她就喊了一句:“先生……”

話還沒喊完,後面已經有兩女人包抄上來了,其中一個給她使眼色,另一個已經把錢包揣到懷裡了。說著話,還和丫頭有身體接觸。

很明顯,這是一個詐騙團伙。

可是丫頭喊了一嗓子,結果被對方制止。

丫頭在掏錢包,她說,今天錢包裡有一千多塊錢,估計是路上買東西時被人盯上了。

她把錢掏出來的同時,也把兩張銀行卡給掏出來了,嘴裡嚷著:“嚇死我了,就這麼幾步路,差點就被圍攻了,再也不帶錢了……”

我看著她緊張的神情,連忙安慰幾句:“你做得沒錯啊,發現別人丟了錢包喊一聲是應該的,喊不喊,是你和上帝之間的事情,別人設計陷阱,那也是別人和上帝之間的事情,這不是沒事嗎?”

說到這裡,我想起了兩年前我們住在深圳郊區的一件事情。

有個週日中午,她去會計學校辦什麼手續,辦完手續買了點東西,把幾十塊錢捏在手裡回來了。路上碰到一賣什麼東西的,她跑過去看熱鬧……

沒等她明白過來,幾個人圍上來把她手裡的錢硬生生就搶走了。

她是跑著進屋的。

見到我時,面色蒼白,想說什麼卻說不出來,半天,她“哇”一聲就哭出來了,然後抱著我,我能感覺到她心臟跳動得厲害。

就那樣,我一邊給她擦眼淚,她一邊給我講述被搶80多元錢的經歷。

聽到後來,我搞不清楚她是為錢哭還是為自己哭。

想了半天,不知道該怎麼安慰,我只是一個勁兒地在說:“感謝上帝!”

丫頭看到我平淡的嘴臉後很不服氣地問我:“憑什麼你一點兒也不怕,萬一我被他們搶了咋辦,錢包裡可是幾百塊呢!”

“俺娘做夢了,夢到你會破財,就算破一千破一萬,那是命中註定啊,今天你破了80,而且整個人連點皮都沒擦破,這不得感謝上帝嗎?”

一來二去,她變平靜了許多。

等她平靜下來,我的人生道理也差不多講完了,畢竟,丫頭小我六歲,遇事驚慌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覺得,起碼她得明白我們在做著正義的事情,即便賠錢了,即便損失了一點,那是我們和上帝之間的事情。何必要成天提心吊膽地過日子呢?

如果,要以力氣論勢力,那美國總統早就是泰森的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