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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哦不,招來了。”

說到這裡裴英顯示愣了一下,隨後又大笑了幾聲,這才以一種說笑話的語氣說到,“你不知道哦,當初我說什麼要求這丫頭都一副我是個騙子的樣子,直到我說可以和安瞬拍情侶照,她馬上就說‘好噠’,完全不覺得這才像是騙人的話。”

林半臉刷地一下都紅了,正想說些什麼轉移話題,幸好攝影棚突然出現的吵鬧聲拯救了她。

楊瑩瑩走到化妝間門口看了看外面,後回來對兩位說,“哦,是安瞬來了。”

作者有話要說:

☆、和安瞬的親密拍攝

林半對娛樂圈一向不感興趣,但是並不代表她不知道其中的知名人物,比如人氣歌手安瞬。

安瞬成明早,在林半年幼的時候就聽過安瞬的歌,但是當然不知道聲音的主人是誰,第一次瞭解到安瞬,是兩年前的事。

林半有個習慣,做衣服的時候必須放歌,而且歌的調調要和衣服的風格向符合,不然就絕對做出來。別人吐槽她說“做個衣服吧嘛,剪剪縫縫的,你說你設計時這麼磨嘰還可以接受”。但是習慣風雨不改,美約為衣服注入靈魂。

某年某月某日林半做一件想象中在酒吧一人獨酌時穿的小禮服時,聽的英文的爵士,在龍眼FM裡以某個歐美JAZZ巨鉅作為參考的的相似歌曲推薦,大多是小酒吧咖啡館下午的時候會播的的恬靜歌曲,最適合與人偶遇。

在過去將近一個小時將要在布料上畫好圖紙時,歌裡突然出現的男聲卻令林半放下了手中的筆,抬起了頭來。

就是這種感覺,清爽而溫柔的聲音,像是慵懶的午後在路邊的露天酒吧裡和喜歡的男生聊天,突然吹來一陣清涼的風,男生一個微微側頭,斑駁的陽光就點點灑在他的臉上。而歌裡的男聲,並不是這場景下的背景音樂,而是男生的聲音

雖然事後林半承認這樣的幻想過於瑪麗蘇,卻的確是她想象中的初戀,只是這場暗戀的最後男主一定會輕輕地說一聲“對不起”。

這時聽到歌的林半就像打了雞血一般扔下了手中的筆衝到電腦前查其了歌曲資訊,發現這其實是一首翻唱歌曲,而歌手正好就是一名中國人,難怪聲音這麼清爽符合自己腦海裡預想的模樣。

只是因為這是一張翻唱合集作品,每首歌的歌手不一樣,資訊頁並沒有標註出來,只能按照專輯名百度一下,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原來自己一聽鍾情的聲音的主人竟然就是室友們日喊夜喊的大明星安瞬!林半覺得自己頓時滿臉黑線。

從室友們日夜嘮叨的安瞬軼事集中林半早就知道這位大明星是某娛樂公司的二公子,十六歲的時候到錄音棚玩耍著隨手拿起曲譜一唱就驚豔了全場,當即錄下了當時最紅電視劇的片尾曲,就這樣過家家般出道了。因為其出眾的外表,溫潤而青春的氣息,溫柔的聲線以及極佳的個性,很快就成為了很多少女的偶像。後來安瞬到國外讀大學,暫時告別了歌壇,仍有很多粉絲對著他在大學裡被別人排到的照片發花痴。

後來這位貴公子畢業回國後又繼續了他的歌唱事業,據他自己所說是出於最大的愛好,“從心底裡熱愛唱歌”。有才華有後臺有粉絲的人永遠不缺市場,很快“安順熱”又迅速點燃,橫掃各大歌榜,名列最出色的青年歌手。

雖然安瞬無論從聲線到外表符合自己的想象,知道自己一瞬間就迷上了這位大明星時林半還是有一點點不好意思,畢竟人紅是非多,人紅腦殘粉也多,如果一個明星腦殘粉過多,說出自己是他的粉時,難免一下子就會被打入腦殘的行列。於是林半馬上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對安瞬以及其粉絲團進行了深入的瞭解分析,左看右看過去半天后林半終於得出了結果,安瞬粉絲好,本人更好!於是就奔上了迷上的安瞬的道路一去不復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