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家族內部是有階級區分的,佔有土地的地主家族在家族社會一般佔據優勢地位,地租收入也許來自本族缺地少地的族人。也就是說,族內剝削是個客觀事實。家庭成員的地位在血緣關係中尋找,具體又可分為血緣九族制和血親五服制兩種。血緣九族制,即以本人為基準,向上、下各推衍四代,共九代,為九族。九族是傳統中國最典型的家族制度,也有的以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為九族。血親五服制,即以本人為基準,向上推四代的直系親屬稱祖先。孝祭有嚴格的規定,五服以內是近親,五服以外不是親族,是同宗。家庭又是家族的組成部分,甚至我們可以說家庭是縮小了的國家,先齊家而後才治國、平天下,正所謂“正家而天下定矣”(《易經》)。所以統治者對家庭的安定和家禮的實施十分重視。家庭是禮制的主要物件,是建立在以“三綱五常”為基礎,透過祖訓、家禮、家範、家規來約束每個家庭成員;強調男尊女卑、長幼有序、嫡庶有別、家庭生活自給自足。“生於斯,養於斯,葬於斯”,導致十分明顯的自我封閉的結果。
很多時候,男女在婚姻中的實際地位並不由抽象的禮法決定,而是眾多因素綜合運作的結果。封建婦道固然是*統治和等級制度的產物,但是它的提出並不是偶然的,而是考慮到父母包辦和一夫多妻等歷史前提下的夫婦和睦、家庭和諧等實際問題。
傳統家族制度是一個十分精密的體系。該體系的設定是為了有利於延續、擴大本家族的勢力,以佔有更多的資源;而確定本族成員的身份、角色和地位是使成員各司其職的重要保證。這種等級體系主要由三個原則構成:輩分,年齡和性別。這三個原則的分量並不等同,其中性別最為重要。正是性別這個原則確立了父系制。性別把父親的家系和母親的家系區別開來,也把父系與父親已婚的姐妹的夫家的家系區別開來。這種區別的含義是:後兩類家系的成員相對於父系來講都是“外人”。
中國家庭注重其成員的尊卑等級、依附關係、定向發展和家規倫綱。董仲舒明確提出了“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思想,並附會上陰陽之意和天意來進一步論述其尊卑關係。這種等級劃分,開始作為一種純粹人倫關係上的道德規範。董仲舒說:“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基義》)其間的關係是“陽尊陰卑”(《陽尊陰卑》),即臣民必須服從君主的統治,兒子必須服從父權的統治,妻子必須服從夫權的統治,這樣才有“國”和“家”的和諧與秩序可言。他還說:“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基義》),“《春秋》明得失,差貴*,本之天”(《重政》),“天不變,道亦不變”《董仲舒傳》,因此“三綱”是不能隨意改變的。三綱概括了人們生活中最主要的社會關係,在這三種關係中,父子、夫婦關係是基礎,這種對家族宗*常關係的強化,是與自給自足的家庭小農經濟相適應的。董仲舒認為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君臣關係就是家庭倫常關係的擴大,國家是大“家”,家庭是小“家”,其中的上下尊卑關係是相同的。倡揚維護尊卑貴*等級秩序的禮,是儒家的一貫傳統,“禮治”的根本任務就是要維護等級制。
在中國傳統的混合家庭中,中國家庭結構以父子關係為主,主要是為了“傳宗接代”。為了世系香火的延續,格外重視“姓氏”和“宗譜”,甚至要按照家族中的輩分排名字,盡力維持家族的綿延不斷,甚至將之擴大到宗族、氏族。在“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下,個人的生命只是父母生命的延續,要維持家族的延續,一脈相傳,兒子就要傳承父輩的事業,並將之發揚光大以振家風,提高家族的社會地位。男性成員歸屬家族的男性集團,女性成員歸屬家族的女性集團,同時又透過描繪式把直系和旁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