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沒法接?”
“他喝多了。”
“你是誰?”我明明猜到了卻還是忍不住再問一下。
“我是他朋友,剛剛送他回來。”
我狠狠地掛了電話,他們今晚一起吃飯的有那麼多男人,為什麼就偏偏要叫一個小姑娘送她回來,而且還是“剛剛”!
帶著一顆受傷的心,我又進了RO,糊塗昨天答應過我,今天帶我到沙漠之城去打蚯蚓,這樣越級打怪,我就可以升得更快一些。我的技能等級已經過了三十,做夢都盼著二次轉職。
NPC把我送到夢羅克,我喊破了嗓子卻不見糊塗,又不敢亂跑,只好獨自坐在湖邊發呆。過了好半天后糊塗才上線密我:“玫瑰你在哪裡?”
我正一肚子氣:“我在我們約好的地方等你呢。這裡荒無人煙,我又是路痴,會找不到回來的。”
“真對不起,”糊塗說,“我有點事所以來遲了。我這就來。”
“你在陪小怪是不是?”我問他。
“沒有的事,”糊塗終於在我面前出現,“嘻嘻,你幹嘛吃個小姑娘的醋?”
“臭糊塗你少臭美!”
“是是是是是。走,我讓蚯蚓咬我一口給你出氣好不好?”
“不好。”
“那你說怎麼辦?”
我一肚子的氣,信口胡說:“我要你到中央之城的噴泉邊當眾喊一百聲‘糊塗愛玫瑰!’”
“好。我去。”糊塗說完眨眼又不見。
我只好用掉一雙蝴蝶翅膀,回到城裡去看個究竟,那個呆瓜果然坐在噴泉邊一聲聲地大喊:“糊塗愛玫瑰,糊塗愛玫瑰……”
我泡了一杯咖啡回來,他依然在喊。
我走過去說:“算了,呆瓜,饒了你。”
“不行。”他說,“才七十三次,喊完我再理你。”
小怪在一旁替糊塗鳴不平:“玫瑰是個女魔頭,糊塗G嗓子都啞了。”
“去去去,一邊去!是他自己願意的。”
小怪衝我喊:“你明明知道你說什麼他都會當真你就不要耍他!就算是對喜歡自己的人,也不可以太過份!不然,你一定會後悔的!”
十六歲的小怪,戀愛觀比我清晰。
我也開始覺得自己過份,糊塗再傻,也不能把人家當王樂平的替罪羊啊。於是我只好走過去,在那頭倔驢的身邊坐下,陪他。
過了好一會兒,糊塗終於喊完,巴巴地問我:“好玫瑰,消氣了麼?”
我無可奈何地說:“白痴,我們今晚去哪裡?”
“你想去哪裡我都奉陪。”
“去看海吧。”我說。
我們去了克魔島。那裡的確很美,讓人聯想起熱帶的島嶼度假村,由於它建築於地底下,所以照明的火炬熊熊燃燒,光與影不停地跳躍,是一個長年燈火通明的不夜城。糊塗先帶我到山上,說:“走,上山打老虎!”
上了山他卻坐下來,笑笑地說:“不是啦,是上山看風景啦。”
我們坐在山上吹了會風,這才下山來,穿過滿是海星的沙灘來到海邊。我問糊塗:“你見過大海嗎?”
“我家就在海邊啊,從視窗看出去,就是藍色的大海。”
“真的還是假的哦。”
“真的。”
“那我要是去了,你負責接待麼。”
“真的還是假的哦。”
“假的,嘻嘻。”
“玫瑰壞壞的。”
我只好轉話題:“那麼多職業,你幹嘛要練巫師?”
“嘿嘿,我是想巫師也許可以用法術迷住女孩子的心。你呢?”
“為了實現我小時候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