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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頁

還有心事?」

「一家不知一家事。」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吳冰勸道。

麗文握緊吳冰的手。

「生一個孩子,你可以全心全意愛他。」吳冰建議。

「很多女性不愛他,但是可以愛他的孩子,我辦不到。」

吳冰並沒聽出語中蹺蹊,「是你的骨肉,一定愛地。」

「我貪睡,不是帶孩子人才。」

「考慮考慮,下半生往往比你想像中長。」

「他們是不是真的很可愛?——

「我不知道,但如果有一顆子彈射過來,我會撲上去擋在孩子身上。」

麗文大大詫異。

回到家,整個晚上都在想這個問題。

撲過去……擋在他身上……

電話鈴響,是立光。

「麗文,我仍然關心你,我們確是朋友。」他語氣十分固執。

麗文大奇,「立光,你的通訊錄足有一尺厚,名字上千,都是朋友,為何硬要把我算上一分?」

「我珍惜你。」

「你還沒有找到新人?」麗文找到了原因。

「我不少約會。」

「那自然,你一向喜歡應酬,別擔心,你總會碰到她的。」

「我沒有擔心,」立光有點煩躁,「聽著——」

「晚安,立光。」麗文不想與他爭執。

根本不應當結婚的。

但是她才廿三,他廿六。

兩人是同屬一間公司的見習生,被派到倫敦總公司受訓一年,人事部以為兩個都是男孩子,只替他們租了一間兩睡房的小公寓,他倆只得暫時將就。

抵涉時是冬天。

麗文簡直不相信天底下有那麼可怕嚴酷的天氣,天天晚上流淚,只想辭職回家。

立光很會安慰她,週末帶她四處走走,自啤酒館回來,帶回一束雛ju,替她支付長途電話費……

在家,這種小伎倆不值一哂,在異鄉,小動作即刻骨銘心,是這樣開始的。麗文因無助而變得幼稚。

明媚的春天一到,名正言順談起戀愛來。

大半年過去,麗文成績比立光好上幾倍,反而要處處照顧他,但是情愫既生,已不計較。

他們在倫敦註冊結婚後才返回香港,兩人同時升職加薪。

因沒有參加婚禮,麗文的老母親老是懷疑兩人並無正式結婚。

麗文自己也有點恍惚。

太簡樸了,有點不像真的,簽一個名,交換戒指,事後那隻單薄的九k金指環不知遺失在什麼地方。

所以麗文把結婚證書鑲進鏡框裡,擱梳妝檯上,時刻提醒自己。

在公司裡,麗文表現勝立光多多。

王立光終於轉了工作,避開與妻子競爭的逼力。

麗文開始覺得他們根本是不應該結婚的。

是因為那個地方那個環境,使她認為她在戀愛。

不過是優美幻象導致內分泌失當,給她戀愛感覺。

在那個時候,不戀愛好似對不起自己似的。

美麗的公園,不費分文,對牢湖光山色,千紅萬紫坐一整個下午,互訴衷情。

雪景皎白,一條圍巾兩個人用,他握住她的手藏在大衣口袋裡,替她撥去劉海上結霜。

資料室寬大典雅,兩人額頭對額頭用電腦寫情書給對方。

秋天跳到落葉堆裡打滾,到唐人街買廉價的作料做火鍋吃。

有的是時間、閒情、力氣。

一回來就得面對另一個世界。

麗文馬上發覺,老闆付出一百塊非要自夥計身上得回一千塊利益,老闆加十塊錢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