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娶了媳婦兒忘了兄弟?”
林立安,大頭的真名實姓。由於我總是叫他大頭,以至於都快忘了這個名字,還是最近蘇如春幫我從宿舍搬東西的時候,掉出來一大堆教材,蘇如春幫我整理的時候,皺著眉頭問我,林立安是誰?
我還真的翹著二郎腿想了半天,才突然反應過來,林立安,就是我面前的大頭同學。
大頭其實頭不大,但是有一次我們專業課的時候恰好趕上聖誕節,老師說,遲到的人要帶上他準備的聖誕帽。
結果10個遲到的兄弟只有9個滑稽的戴上了聖誕帽展覽,只有一個沒帶上,就是林立安了,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從此大家認定他的頭比別人的大。
大頭當了4年的苦行僧,臨到畢業終於脫離苦海,成功追到女友一枚,現在正在進行介紹女朋友給我認識的鄭重場合。
其實我私下裡問過大頭,女朋友自己滿意就行了,為什麼要介紹給我認識?
大頭白我一眼,免得你一不小心翹了老子的女朋友還來跟我說不知者無罪。
美女白他一眼,叫美女是因為我忘了她的名字,所以統稱為美女,此女雖然不夠美,好在清清秀秀,像個好女人。
“你不要大大咧咧亂說,傳到遲成耳朵裡,韓若不就解釋不清了嗎?”
大頭把扎啤的玻璃杯在桌子上重重一放,“靠,韓若你不是氣管炎吧?”
我故作神秘一笑,“妻管嚴是中華傳統美德。”
“得,我牙都要酸倒了。”他倚在美女身上,“奇怪,你都不在宿舍住了,怎麼和遲成幽會?又不是搬出去同居。”
怎麼一個兩個都以為我和遲成是一對?
如春的簡訊傳過來,我連忙看一看,“晚上有手術,冰箱裡有你喜歡的粥,要吃的話記得熱一下。”
“嘖嘖,都笑成一朵花了。”大頭窮嚷嚷。
我居然覺得有點不好意思,“嗯,我搬出去就是和喜歡的人,同居。”雖然還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同居。
美女的臉有點白,“你,不喜歡遲成了嗎?”
我說不出話,我這輩子好像還沒說過喜歡遲成啊。
美女急了,“要不是為了你,遲成也不會拒絕鄭學長啊,鄭學長可是一天一朵玫瑰花送了一年啊。”
我一口礦泉水差點噴出來。
鄭風,資訊學院的學長,現在正在澳大利亞放羊,那廝大學前兩年不學無術,大三開始奮起直追,愣是申請上了計算機領域的神話——卡耐基梅隆,可惜要去澳洲多念一年語言。
當初我們兩個臭味相同,一起去五道口的酒吧找樂子,他是真正葷素不忌玩419不亦樂乎的人,從來沒有聽過他要追遲成啊。
美女哀哀的說,“遲成不好嗎?你們兩個走在一起很相配啊。”
“你和遲成很熟?”
“我睡她下鋪。”
原來是室友。
我嘆了口氣,用鮮少的嚴肅語氣對他說,“遲成是很好,可是喜歡不喜歡,並不是她好或不好那樣簡單的。看過《小王子》不?連小王子都要哀傷的承認地球上有許多許多玫瑰花,和他的玫瑰一樣嬌豔美麗,可是那些都不是他的玫瑰,不是他小心看顧的,悉心澆灌的,真正喜愛的,獨一無二的玫瑰。遲成是地球是最美的玫瑰,卻不是我的玫瑰,你能明白嗎?”
晚上送完了美女,大頭勾著我的手臂粗聲粗氣的說,“你小子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知道遲成有多少人在追嗎?那可是我的夢中情人!”
我說,“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