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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5部分

導告訴他:組織在樓你爸談話。與此同時,公安人員根據王毅手機的訊號,鎖定了他所在的位置,立即對他實行了抓捕。

在隨後的審理中,王和並不覺得自己有多大罪行。直到後來審案人員放給他看審問王毅的錄影,王毅讓老爸承認,王和才把所有的事情都攬了下來,據說目的是保兒子。

順便說一下,有媒體報道,王和家裡被抄出來的百元大鈔有乃公斤之多,這到底值多少錢?其實,一百張百元大鈔一萬元重量大約為刨公斤新鈔票輕一點,舊鈔票稍微重一點,這樣推算下來,乃公斤百元大鈔大約為凹萬元人民幣。

王和案件中,向王家行賄刃刀多萬元的顧某,我也是認識的。王和出事後,顧某名字就不說出來啦也曾被關了舊個月現已保外就醫,期間據說損失了2個億。而行賄凹。多萬元,其實是王毅上門要的。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開始,吳城市水務局在獨墅湖東面拍了塊地,面積凹畝。後來水務局又不想要了,此時正好顧某透過王毅找到王和,說是要地皮開發房產,王和就讓他把那塊地皮拿去。那塊地皮原來是工業用地,要搞房產,得變換土地性質。而改變土地性質,一方面要市委討論審批,另一方面還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房產用地的價格自然比工業用地高多了。前道手續王和是做了,但後道卻沒叫顧某去做。結果,那塊土地讓顧某淨賺了;萬億多元。事後,王毅就找到顧某,說是要分點好處,顧問他要多少,王毅說了8功多萬,顧某就開了張支票,讓王毅拿走了。至於這筆錢是否是王和指使王毅去要的,就不得而知了。

審理案件的時候,那口。多萬元贓款到底算在王和頭上還是算在王毅頭上,各方意見並不統一因為是一種新型犯罪,所以王和的案子拖了一段時間沒辦法判。

但是蕭震的運氣好像特別好,沒幾天之後,中央紀委居然突然下發了《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認定官員家屬收錢視同本人受賄因為行賄者也是看在官員份上才肯給錢的,這才解決了上訴爭議款項是否列入受賄數額。同時,據說紀檢部門和法院對王和的處理意見也不統一:一個認為要判死刑,否則不足以平民憤;另一個認為不能判死刑,而應該判死緩,否則潛逃到國外的貪官就不可能願意回來。

現在,王和案一審是結束了小判的是死刑;但二審判決還不知道要到什麼時候,因為據說他檢舉出了一些同僚。而根據規定,在審清檢舉物件問題之前,王和的案子是不可以了結的,”

這是一封匿名文章,看得出是一位記者寫的,他對文中提到的幾位主要市委領導都談不上什麼尊敬,倒是對王和頗為惋惜。

文章迅速被多方轉載,由於是夜裡發出,政府沒有一個管理人員線上,於是直到第二天,市政府網站的管理人員才知道此事,他們自然不敢擅自處理如此“大事”連忙上報。

一小時四十分鐘之後,一份簡單的報告呈上了蕭震的辦工桌上。

第036章 雷霆(三)

二二的報告只是份簡報,情況蕭震不看也罷。因為在必四酞告之前。已經先由沈誠傳來了口頭報告,大體是個什麼事情,蕭震已然知曉。其實王和在吳城的官聲口碑的確不錯,現在忽然出了這麼大的事情。吳城百姓有些不明真相的。出來幫王和說幾句“公道話”其實也算不得什麼,畢竟這些話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來看,也許也的確算是“公道。”只是實際上並非如此罷了。

刃。年舊月飛日,江東省吳城市原常務副市長王和因受賄罪被金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法院經審理查明”年至吶年間,王和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賄略款共計人民幣;傷億元、港幣萬元、美牙度四元。從現已查明並經媒體公開曝光的貪官受賄數額上看;王和已然創下新華夏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