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支部委員家50套,某支部委員家24套,村委會主任家13套,某村委員家15套,某村委員家3套,村會計家39套,村出納家32套,某村辦公家46套,某村辦公家40套。共分配了317套安置房,該區某房地產開發公司與另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各購得65套和44套(按照成本價結算)。另外144套中,80套分給了拆遷戶,剩下的用於抵工程款以及代建費。
時間倒回至2007年11月7日,該區徵收該鎮該村集體用地用於商品房開發。為解決被徵地村民的生活居住問題,政fǔ向該村返回了26。5畝代徵三產用地用以建設安置房,安置被徵地的村民。隨後,該村取得政fǔ返還的三產用地後,分別建設了xx大廈、xx商貿大廈、xx商貿大廈等安置房570套。
2010年至2011年間,該村村委會對安置房進行了分配,其中200多套安置房被村長、村書記及村兩委成員瓜分,其中最少的分得十多套,村長、書記各分得四五十套,由此導致村民流離失所,民怨四起。
據該博主調查,朗柳市該區該鎮該村與朗柳市區僅隔一條汀江,被稱為朗柳的“浦東”,當地房價已經高達近1萬元/平方米。2002年以來,該村的大部分土地被徵用,村裡先後得到750多套安置房建造指標,作為拆遷戶和失地農民的安置用房。
按理說,該村200多戶村民平均每戶可以分得3套房子,但至今有的村民連一套安置房也沒分到。在回答這些安置房到底安置給誰的問題時,該村村委會主任承認,除了60多戶村民自己出讓了安置房指標以外,的確還有村民一次都沒有分到安置房。但沒分到房的村民數量,直到博主寫完博文時,仍未獲得一個準確的資料。
有村民一次也沒有分到安置房,那麼這些房子流向何方?按照村民的說法,有部分房子已經以商品房名義作價出售,這一說法在博主的採訪中不斷被證實。
據此博主瞭解,新開發的安置房xx大廈、xx商貿大廈、xx商貿大廈層高都在20層以上。xx大廈、xx商貿大廈以16層為基準,前者8500元/平方米,後者7500元/平方米,xx商貿大廈以13層為基準,8500元/平方米,三棟樓上下每層差價為100元/平方米。上述安置房全部由本村村民認購,盈利部分以貨幣分配方式返回給村民。
村民繳款方式是第一期jiāo房繳納70萬元,款到簽訂認購協議書,餘款以協議約定的時間jiāo結。認購以上安置房的村民如違反以上繳納辦法,由村民代表大會審議透過並另行調整名單。
由於第一次jiāo款70萬元數額較大,且參照市場商品房價格,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後希望以成本價40萬元購買,但未獲得村委會領導同意。然而,村委會卻以成本價將109套安置房賣給了兩個房地產開發公司。
對此,該區一負責人接受博主採訪時認為,這種出售行為是違規的。問題是所有安置房已出售完畢,很難再收回來。該博主引用此負責人的原話說:“現在關鍵的是追回屬於村民的賬款。”
這些年,朗柳房價漲幅很大,近幾年鄭之鵬等一批朗柳前主要領導上調省委省政fǔ後,朗柳的房價更是跟坐了火箭一般。如果按照安置時的均價,以每平米8000元計算,570套房子每套房子140平米,銷售款項接近7億元;如果按照現在每平米1萬多元的價格計算,銷售款項高近9億元。但據當地政fǔ官員透lù,村委會賬戶上只有3000萬元。
當然,如果博文只是寫到這裡,蕭宸一定不會格外關注,因為這件事雖然也比較惡劣,但卻不屬於蕭宸的管理範圍之內,他雖然可以打電話下去讓人去辦了,但一般來說這就屬於手伸得太長。實際上,瀟南省、朗柳市兩級政f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