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非有著兩個方面的用意,一是驅使臣屬為君主效力;二是防止臣屬犯上作亂。其主要手法有以下幾種:
一是籠絡賞賜之術。君主控制臣屬的基本手段,不外乎利誘和威脅再種。籠絡賞賜是華夏古代最常用、最基本的馭臣手段,主要作用在於誘臣、用臣。統治者在實際運用籠絡賞賜之術的過程中,一般具有如下原則:選擇施慧的內容、分割施慧的過程、掌握施慧的時機、注重施慧的姿態。
在華夏古代官僚政治制度下,官職即代表著一定的權力、地位、名望和財富。對於沉浮在宦海之中的臣屬來說,追逐官職無疑是效忠君主的最主要動力。所以,華夏古代的君主們通常選擇官職作為施慧的主要內容。但是,臣屬升遷的慾望是沒有止境的,而官職的晉升卻不能沒有限制。在這個難題面前,狡詐的君主奉行“分割”恩惠的原則,就是把官職分割得越來越細,種類儘可能地繁,等級儘可能地多。只有讓臣屬們在眾多的仕途臺階上一步一步地逐級攀登,就等於增添了他們不斷升遷的希望和心理滿足的次數。正是出於這種目的,華夏古代官職制度的發展呈現出種類越來越繁多細密的趨勢。
二是防範懲罰之術。防範懲罰與籠絡賞賜一樣,也是華夏古代統治者最基本的駐臣手段,它的作用小主要在於防臣、制臣。古代君主防範懲罰臣屬的基本手段有罰重而必、刑于將過、心理震懾等原則。對於君主來說,需要防範的重點,當然是那些重臣、功臣、能臣。專制君主無法容忍權勢聲威超過或者才幹能力超過自己的臣屬。當重臣的權勢足以與君主相抗衡時,他們的末日也就為期不遠了。那些持才自傲、鋒芒畢露的能臣,則是君主必欲除之而後快的物件。
三是樹威立尊之術。威嚴是有效行使權力的重要條件之一。君主只有保持一種威嚴的形象,才能夠服臣和威臣。為了樹立自己的威勢和尊嚴,促使臣屬產生尊敬、信賴、服從、畏懼之感,華夏古代的君主們經常使用這些手段。
顯示才能和政績、剖意製造神秘感、利用法律維護尊嚴、運用權力增加威嚴等。權力與威嚴之間有著密切的關係,威嚴有助於權力的有效行使,權力的詭詐運用同樣有助於增加威嚴。
四是平衡牽制之術。平衡牽制之術是華夏古代君主駕駐群臣的重要手段之一。這種手段的基本原則是:在君主高度集權的前提下,尋求權力分年的某種平衡,形成便於君主所操縱的權力結構;利用臣屬中不同集團和派系之間的矛盾,實行“以臣制臣”以便於君主處於超然的位置。
主要手段有抑制相權、以微臣制重臣、以近臣制權臣、以酷吏制重臣、利用臣屬之間的矛盾等。臣屬中總是存在著各種不同的集團和派系,利用他們之間的矛盾是華夏古代君主經常玩弄的政治平衡術之一。只要不影響到君主的利益,君主不僅不會努力去消除臣屬之間的矛盾,反而會在一定程度上有意製造和保持臣屬對立的狀況。群臣互鬥,只會造成君主居上操縱、分而制之的有利態勢。
所謂駐臣之術,實際上就是處理君主專制與官僚政治之間相互關係的政治鬥爭手段,應該說它是華夏古代君主專制制度的必然產物。在華夏古代君主專制制度的統治結格中,官僚集團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君主的絕對專制,必須透過官僚階層的中介才能得以實現。因而,對於君主來說,駕駐和控制官僚比直接統治民眾更顯得重要。華夏古代的所謂“政治之術”實際上主要內容就是“人君南面之術”即馭臣之術。“君主治吏比治民更重要,術的作用則在於治吏。”君主和官僚雖然同屬統治集團,但在具體利益方面則難免存在種種矛盾衝突之處。
駐臣之術的高度發達,對於華夏古代政治的發展產生著多方面的深刻影響。
在政治制度方面,駐臣之術的影響最為明顯。駐臣之術的一個重要特點,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