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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8部分

,說他是想保護周秀英和包括他江雲錦在內的一批彭城幹部吧,這告發就更不像話了:你的老領導要保護的是你,你卻把老領導賣了,你算個什麼東西?更重要的是,拿不出任何證據,既無旁證,又無物證,餘可為今天也把話說明了:人家從來就沒下過這樣的指令!

他越想心裡越害怕,不由得對嶽清蘭生出了深深的敬意,這個nv檢察長真了不起,明知周秀英的後臺是餘可為,硬是頂著壓力把案子搞到了今天。嶽清蘭怎麼就不想想:“八一三”大案辦完後,她還過不過日子了?對這位老領導他可太瞭解了,此人向來是有恩必報,有仇必復的,他江雲錦不是餘可為的對手,只怕嶽清蘭也不是對手。

惟一能搞倒餘可為的,是餘可為本人的經濟問題。可餘可為經濟上會有問題嗎?受賄問題涉及了彭城這麼多幹部,都沒涉及到餘可為身上。也許正因為如此,餘可為才敢這麼理直氣壯,不但敢在這種時候到彭城來,而且敢公開替周秀英講話。另外,還有個訊號值得注意:在這種情況下,省委書記李元焯似乎仍和餘可為保持著很密切的聯絡,剛才還把電話主動打到了彭城大酒店來了。李元焯書記要和餘可為談什麼啊?是談困難職工的解困問題,還是“八一三”大案?不好揣摩哩!

真想好好和嶽清蘭談談,jiāojiāo心,也jiāojiāo底,讓嶽清蘭對餘可為這位省委領導多一份提防。像嶽清蘭這樣的同志真栽在了餘可為手上,簡直天理難容!轉而一想,卻又不知道該去對嶽清蘭說什麼?更不知道嶽清蘭會怎麼看他?嶽清蘭會不會把他也看成方懷正那樣的政治xiǎo人呢?方懷正的故事現在可是已經傳得滿城風雨了……

長達七十三天的庭審沒有一天是輕鬆的,兩個多月,檢察院的人彷彿轉到了法院上班似的。以嶽清蘭為首的九人公訴群體,面對辯護席上眾多被告和強大辯護陣營,jīng神壓力一直很大。雖說各旁聽單位按市委要求做了工作,鬧法庭的事沒再發生過,但部分單位旁聽者的牴觸情緒仍然很大,喝倒彩的事還時有發生。被告律師中也不乏高手,法庭辯論一直十分jī烈,尤其在瀆職和濫用職權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上,糾纏得很厲害。起訴消防支隊一位翫忽職守的副支隊長時,連經驗豐富的十佳公訴人高欣潁也陷入了被動。這位副支隊長在安全檢查上負有不可推脫的責任,可卻在“八一三”救火時嚴重燒傷,脖子上的繃帶至今還沒取下來,旁聽者對其產生同情完全可以理解,加上辯護人的辯護極富感情sè彩,高欣潁陳述的法律事實就在無形之中打了折扣,甚至被認為是“把英雄送上了法庭”。可也正因為有了這些jī烈的辯論,“八一三”大案中的每一個關鍵細節,每一個被告人的法律責任才進一步明晰起來,最終給判決提供了充分的根據。

彭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失火罪的最高刑期判處劉鐵山有期徒刑七年;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兩罪並罰,判處周秀英有期徒刑十五年;以消防責任事故罪、行賄罪、組織具有黑社會xìng質團伙罪、綁架殺人罪,判處蘇全貴死刑;以受賄和濫用職權罪判處了湯雲科等人有期徒刑各十二年,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包庇黑社會xìng質組織罪,判處王延成十五年有期徒刑;其他三十二名涉案被告也被判處了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十二名犯有翫忽職守和濫用職權罪的被告幾乎全部適用刑法的最高刑期,一律七年。消防支隊那位受傷的翫忽職守的副支隊長也沒能逃脫法律的懲罰,雖然考慮了他本人救火時的表現,仍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應該說,整個“八一三”大案的判決是有充分的法律根據的,既公正,又嚴厲。法庭判決宣佈後,劉鐵山等十九名被告均表示認罪服法,不再上訴。

但是,在對周秀英的量刑問題上,公訴方和法院方面產生了重大分歧。周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