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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部分

著這樣的“三防”:防火、防盜、防記者。

政府官員在接受採訪時,代表的不是個人,而是政府部門,而政府部門是公眾服務結構,有將除了機密以外資訊公之於眾的法定義務。記者採訪政府官員時,所代表的也不僅僅是媒體,而是媒體背後的公眾。正因為這樣,政府部門不應該拒絕採訪,而記者有責任和義務進行採訪。記者的採訪權不受法外權力的阻撓;對於各種事故及新聞事件,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在不洩露國家機密、個人隱私,不違反社會公共道德的前提下,記者有權公開、公正地採訪報道,行政機關不得非法干預。對記者採訪權的侵害,就是對社會公共利益的侵害。

蕭客去年參加全國人大會議的時候聽說,人大已經將《政務資訊公開法》列入立法綱要。這部法律一旦出臺,如果行政單位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拒絕公開政務資訊,拒絕記者採訪,則屬於違法,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新聞媒體可以依據該法將行政單位告上法庭,由法院強制其公開政務。

輿論監督讓老百姓拍手稱快,是弘揚正氣的必要手段。華夏正處於轉型時期,在這種形勢下,輿論監督更是不可或缺的社會力量。蕭震注意到,向腐敗率先開火的常常是媒體和勇敢的記者們,是他們給政府提供了強有力的資訊支援,給普通群眾充足的知情權。

媒體在華夏具有權力是最近幾年的事情,它隨著媒體的市場化取向而逐步形成的。傳統媒體只是官方工具,它完全依附於黨政權力。但是。當媒體被推向市場,其生存依賴於市場的時候,市場就成了媒體的衣食父母,媒體對黨政權力的依附就大為減弱。在這種情況下。媒體就具有了一定的獨立性,這種獨立性又使其擁有了一定的干預社會的能力。

黨政權力當然不願意媒體擺脫其控制,但是,媒體已經成為現代社會生活的一部分,市場經濟社會也不可能沒有服務於社會的媒體。黨政權力既無力在嚴格控制媒體的同時保證其滿足社會的多種需要。又無力供養龐大的傳媒系統,於是只能讓它走向市場,給予其一定的自由度,這就是媒體有限權力的來源。

另外,在不傷及自身的情況下,黨政權力尤其是中央政權有時也會利用媒體的監督功能。在這種長期互動下,在媒體這一新興權力與傳統的黨政權力之間也形成了潛規則:只要不的及主管部門及其黨政領導。媒體對下及對外地都擁有一定的自由報道權。

反思逐漸成為新刷媒體的一種常用影式。所思多是天災**。又與正面報道反著來,於是愛之者有,煩之者也有。反思。成了一個燙手的山芋。

這反思的文章,可以做得深,也可以做得淺,這要看反思到誰的頭上,反思的步子邁多大。反思以事實為依據,是攪拌了思想分析的敘與議,往往直指深層次的原因,抓的多半是熱點問題,是代讀者將事件條理化、系統化,又寫於受眾急於知情之時,因而更具有滲透力。

媒體搞反思,試圖讓讀者看到表象之後的東西,是要往深裡說,不免與通常允許的口徑有錯位之處,在適宜上有個合不合的問題。黨政機關從全域性出發,綜合考慮推進工作的各種手段的搭配,加入“佐料”的時機和數量,這無疑是正確的。媒體只能幫忙,不能添亂的道理也在這裡。但出於私心私利的考慮,假以黨政機關的名義,藉助管得著的方便,行護短、捂蓋子之實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搏鬥式的輿論監督和反監督,這些年來火藥味越來越濃。維護穩定的幌子掩蓋了失職和腐敗的真相,兼顧了展示政績的重任,便會有新聞釋出會上的謊言,有對採訪調查的的威脅和阻撓,有對本地媒體反思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