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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8部分

島內各黨團3日上午還針對“立法院”成立“兩岸事務因應對策xiǎo組”進行協商,“立法院長”王金平要求各黨團依政黨比例提出xiǎo組成員名單,民進黨雖然持保留立場,但並未予以阻擋,只要求xiǎo組應該在大陸透過反分裂法之後再成立比較適當。最後決定在20日之前提出參加名單。

綠營最早開始就反分裂法展開反制。民進黨版決議文的基本jīng神是肯定“華夏民國”的存在,雖然此決議文在上會期之末曾遭到國親兩黨擋下,而在京城透過反分裂法在即,民進黨評估有透過的可能,並希望在“扁宋會”後,綠橘濃厚的和解氣氛之下能由“朝野”共同提案。

而臺聯黨仍然叫囂,“寶島為一主權獨立國家,寶島並非華夏的一部分。”並要求“立院”表達反對京城制訂反分裂法的立場。

國民黨方面的“立法院兩岸關係發展決議文”則指出,“華夏民國立國以來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片面改變此一現狀或矮化寶島“主權”地位的作為都與寶島人民意志悖離,呼籲當局正視主流民意維護並遵循“華夏民國憲法”,不再挑釁大陸。

不過親民黨團在提出的草案中,卻特別提及“扁宋會”十項結論,屆時是否會觸動臺聯黨的敏感神經,備受關注。

親民黨的“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決議案指出,“當前兩岸屬於分治狀態,我們希望此一現狀能繼續維持不變。”並宣告兩岸和平是各界共同期待的目標,在京城yù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之際,各方都應保持冷靜,審慎處理,不應以jī情的手段,引發兩岸不必要誤會與緊張關係。同時,還特別談到“獨派”最為感冒的“扁宋會”十項結論。

作為對寶島方面的表態,3月4日,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釋出會於4日上午11時舉行。新聞發言人江仁楚介紹了相關情況並回答記者的提問。會上對於記者提問,有人指稱《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對臺動武法”,江仁楚回答稱,這部法律絕不是所謂的“對臺動武法”,更不是“戰爭動員令”,而是一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促進和平統一的法律;是一部反對和遏制“島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維護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的法律;是一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符合華夏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江仁楚稱,《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的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這一部法律草案等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透過之後大家就會知道具體內容。

江仁楚表示,現在我可以告訴大家,這一部《反分裂國家法》將重申華夏政fǔ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八項主張”。這部法律把我們國家過去20多年來爭取以和平方式解決寶島問題的方針政策加以法律化,充分體現我們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和平統一前景的一貫立場。

這部法律將把我們關於發展兩岸關係,促進直接通商、通郵、通航,保護寶島同胞的正當權益,關於兩岸協商和談判,在一個華夏原則基礎上什麼問題都可以談等政策主張,明確以法律形式加以規範。同時這部法律將表明全華夏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容忍“島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寶島從華夏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

這部法律絕不是所謂的“對臺動武法”,更不是“戰爭動員令”。而是一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促進和平統一的法律。是一部反對和遏制“島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維護臺海地區和平穩定的法律;是一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符合華夏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我們制定這部法律是為了反對和遏制“島獨”勢力分裂國家,絕不是針對廣大寶島同胞的。廣大寶島同胞是不贊成“島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