冊恐不免任意填造之弊,然自聖祖以來,休養生息百有餘年,民生其間,自少至老,不知有兵革之患,而又年豐人樂,無有夭札疵癘,轉徙顛踣以至於凋耗者,其戶口繁庶,究不可謂盡出子虛也。
至編審之停,始於雍正四年。直隸總督李紱改編審行保甲一疏略雲:“編審五年一舉,雖意在清戶口,不如保甲更為詳密,既可稽察遊民,且不必另查戶口。請自後嚴飭編排人丁,自十六歲以上,無許一名遺漏。歲底造冊,布政司匯齊,另造總冊進呈。冊內止開裡戶人丁實數,免列花戶,則簿籍不煩而丁數大備矣。”乾隆五年,戶部又請令各督撫於每年十一月,將戶口數與穀數一併造報;番疆、苗界不入編審者,不在此例。從之。三十七年,從李瀚請,永停編審。自是惟有運漕軍丁四年一編審而已。
蓋清承明季喪亂,戶口凋殘。經累朝休養生息,故戶口之數,歲有加增。約而舉之:順治十八年,會計天下民數,千有九百二十萬三千二百三十三口。康熙五十年,二千四百六十二萬一千三百二十四口。六十年,二千九百一十四萬八千三百五十九口,又滋生丁四十六萬七千八百五十口。雍正十二年,二千六百四十一萬七千九百三十二口,又滋生丁九十三萬七千五百三十口。乾隆二十九年,二萬五百五十九萬一千一十七口。六十年,二萬九千六百九十六萬五百四十五口。嘉慶二十四年,三萬一百二十六萬五百四十五口。道光二十九年,四萬一千二百九十八萬六千六百四十九口。鹹、同之際,兵革四起,冊報每缺數省,其可稽者,只二萬數千萬口不等。光緒元年,三萬二千二百六十五萬五千七百八十一口。
三十二年,釐定官制,以戶部為度支部,而改前所設之巡警部為民政部,調查戶口,歸其職掌,各省則以巡警道專司其事。明年,諭直省造報民數,務須確查實數,以為庶政根本。民政部奏稱:“伏查三十二年黑龍江、安徽、江蘇、福建、甘肅、廣西、雲南丁冊,並三十一年丁冊,均未補造。在各督撫明知逾限,例當查參,而積習挽回不易。臣部於接收伊始,籌一切實辦法,擬請敕下各督撫,責成府、�、州、縣,分鄉分割槽,自行調查丁口確數,統以每年十二月底截算,以清界限。仍限次年十月送部匯奏。”制可。
宣統元年,復頒行填造戶口格式,令先查戶口數,限明年十月報齊,續查口數,限宣統四年十月報齊。至三年十月,據京師內外城、順天府、各直省、各旗營、各駐防、各蒙旗所報,除新疆、湖北、廣東、廣西各省,江寧、青州、西安、涼州、伊犁、貴州、西寧各駐防,泰寧鎮、熱河各蒙旗,川、滇邊務,均未冊報到部外,凡正戶五千四百六十六萬八千有四,附戶千四百五十七萬八千三百七十,共六千九百二十四萬六千三百七十四戶;凡口數男一萬三千九百六十六萬二千四百一十,女九千九百九十三萬二千二百有八,共二萬三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六百六十八口。
自雍正十三年戶部題準,福建臺灣府生番百九十九名,匯入彰化籍,廣西慶遠府歸流土民百七十九名,匯入宜山籍,嗣後臺灣生番、四川生番、嶺夷歸化者甚眾,定例令專管官編立保甲,查緝匪類,逢望日宣講上諭,以興教化,自是番民衣冠言語悉與其地民人無異,亦有讀書應考者。
及同治、光緒間,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