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堤一律建築柴塘;蘇撫章煦請將華亭土塘加築單壩二層。均從之。
道光十三年五月,巡撫富呢揚阿疏言“東西兩防塘工,先擇尤險者修築,需銀五十一萬二千餘兩”。十一月,又言“限內限外各工俱掣坍,需銀十九萬四千餘兩”。十二月,又言“東塘界內,應於前後兩塘中間,另建鱗塘二千六百餘丈,需銀九十二萬二千兩”。均下部議行。十四年,命刑部侍郎趙盛奎、前東河督嚴烺,會同富呢揚阿查勘應修各工。尋疏言:“外護塘根,無如坦水,擬自念裡亭汛至鎮海汛,添建盤頭三座,改建柴塘三千三百餘丈;其西塘烏龍廟以東,應接築魚鱗石塊;海寧繞城石塘,應加高條石兩層。俟明年大汛時續辦。”遣左都御史吳椿往勘,留浙會辦。十六年三月工竣,計修築各工萬七千餘丈,用銀一百五十七萬有奇。三十年,巡撫吳文鎔疊陳海塘石工衝缺,令速搶辦。十月工竣。
咸豐七年八月,海塘埽各工猝被風潮衝坍。十二月,次第堵合。同治三年,御史洪燕昌言浙江海塘潰決,請速籌款修理。部議將浙海關等稅撥用。五年,內閣侍讀學士鍾佩賢疏陳海塘關係東南大局,有四害三可慮。命巡撫馬新貽詳勘,修海寧魚鱗石工二百六十餘丈。六年,以浙江海塘工鉅費多,議分最要次要修築,期以十年告竣。七年,兩江總督曾國籓等請修華亭石塘護壩,嗣是塘工歲有修築。
光緒三年,修寶山北石塘護土,建護塘攔水各壩,及仁和、海寧魚鱗石塘千三百餘丈。十年,修昭文、華亭、寶山等處塘壩及石坦坡。十二年,浙江巡撫劉秉璋言,海鹽原建石塘四千六百餘丈,積年坍損過半,擬擇要興辦,埋砌者五百丈,建復者四百六十丈,需銀二十萬。允之。十八年,浙撫劉樹棠疏言,海寧繞城石塘坍塌日甚,請添築坦水,以塘工加抽絲捐積存餘款先行開辦,隨籌款次第興修。從之。十九年,修太倉茜涇口椿石坦坡百五十一丈,鎮洋楊林口椿石二百丈,昭文施家橋至老人濱雙椿夾石護壩二百丈,華亭外塘純石斜壩四十六丈。
綜計兩省塘工,自道光中葉大修後,疊經兵燹,半就頹圮,迄同治初,興辦大工,庫款支絀,遂開辦海塘捐輸,並勸令兩省絲商,於正捐外,加抽塘工絲捐,給票請獎。旋即停止。光緒三十年,浙江巡撫聶緝槼請復捐輸舊章,以濟要工。因二十七年以後,潮汐猛烈,次險者變為極險,擬將柴埽各工清底拆築,非籌集鉅款,不能歷久鞏固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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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網站推出後一頁前一頁回目錄回首頁後一頁前一頁回目錄回首頁志一百四
○河渠四
△直省水利
清代軫恤民艱,亟修水政,黃、淮、運、永定諸河、海塘而外,舉凡直省水利,亦皆經營不遺餘力,其事可備列焉。
順治四年,給事中梁維請開荒田、興水利,章下所司。十一年,詔曰:“東南財賦之地,素稱沃壤。近年水旱為災,民生重困,皆因水利失修,致誤農工。該督撫責成地方官悉心講求,疏通水道,修築堤防,以時蓄洩,俾水旱無虞,民安樂利。”
康熙元年,重修夾江龍興堰,又鑿大渠以廣灌溉。二年,修和州銅成堰,龍首、通濟二渠。交城磁瓦河漲,水侵城,築堤障之。三年,修嘉定楠木堰。九年,修郿縣金渠、寧曲水利。十二年,重修城固五門堰。十九年,濬常熟白茆港、武進孟瀆河。二十三年,修五河南湖堤壩。二十七年,修徽州魚梁壩。三十七年,命河督王新命修畿輔水利。
三十八年,聖祖南巡,至東光,命直隸巡撫李光地察勘漳河、滹沱河故道。覆疏言:“大名、廣平、真定、河間所屬,凡兩河經行之處,宜開濬疏通,由館陶入運。老漳河與單家橋支流合,至鮑家嘴歸運,可分子牙河之勢。”三十九年,帝巡視子牙河堤,命於閻、留二莊間建石閘,隨時啟閉。御史劉珩言,永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