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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部分

人。漢八人。二年省一人,十二年省一人,十三年省二人。乾隆七年省二人。序班二十有二人,十五年省十人。康熙三十八年省六人。乾隆七年省二人。司賓序班二人,乾隆二年省。學習序班無恆額。雍正六年定以直隸、山東、山西、河南儒學生內考取。乾隆九年定為十二人。十七年定直隸六人,餘各二人。十七年省山東等省四人。凡事由禮部具題,十六年改歸本寺,十八年仍隸禮部。康熙十年復故,雍正四年復歸禮部統轄。乾隆十四年,始以滿洲尚書領寺事。五十九年,增置滿洲學習鳴贊四人。光緒二十四年,省入禮部,尋復故。三十二年,仍省入。

國子監管理監事大臣一人。滿、漢大學士、尚書、侍郎內特簡。祭酒,從四品。初制滿員三品。順治十六年俱定從四品。滿、漢各一人。司業,正六品。滿、蒙、漢各一人。其屬:繩愆�監丞,初制,滿員五品,漢員八品。後並改正七品。博士�博士,從七品。初制,漢員八品。乾隆元年改同滿員。典簿�典簿,從八品。俱滿、漢各一人。典籍�典籍,從九品。漢一人。率性、修道、誠心、正義、崇志、廣業六堂:助教,初制,從八品。乾隆元年升從七品。學正,學錄,率性、修道、誠心、正義四堂曰學正,崇志、廣業二堂曰學錄。初制,學正正九品,學錄從九品。乾隆元年並升正八品。各一人。八旗官學助教,俱滿洲二人,蒙古一人。教習,俱滿洲一人,蒙古二人,漢四人。恩、拔、副、優貢生內選充。筆帖式,滿洲四人,蒙古、漢軍各二人。

祭酒、司業掌成均之法。凡國子及俊選以時都授,課第優劣。歲仲春、秋上丁,釋奠,釋菜,綜典禮儀。天子臨雍,執經進講,率諸生圜橋觀聽。新進士釋褐,坐彝倫堂行拜謁簪花禮。監丞掌頒規制,稽勤惰,均廩餼,核支銷,並書八旗教習功過。博士掌分經教授,考校程文,偕助教、學正、學錄經理南學事宜。典簿掌章奏文移。典籍掌書籍碑版。其兼領者:演算法館,漢助教二人,特簡滿洲文臣一人管理。俄羅斯館,滿、漢助教各一人。琉球學,漢教習一人。肄業貢生選充。後俱省。又檔子房,錢糧處,俱派�員司其事。

初,順治元年,定滿、漢祭酒各一人,兼太常寺少卿銜。滿洲司業二人,乾隆十三年省一人。蒙、漢各一人,兼太常寺寺丞銜。後停兼銜。滿、漢監丞、典簿俱各一人,漢博士三人。十年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省一人。建八旗官學,置滿洲助教十有六人,康熙五十七年省四人。雍正三年復故。蒙古八人。十八年省四人。雍正三年復故。分設六堂,置滿、漢助教,十五年省六人。康熙五十七年省四人。雍正三年復增四人。學正,康熙三十八年省一人。五十二年省二人。各十有二人;學錄六人,十五年省四人。典籍一人。隸禮部。十五年復故。十八年,置滿洲博士一人。康熙二年,復隸禮部。十年,仍歸本監。雍正元年,詔監丞等官停用捐納。明年,特簡大臣管監事。九年,建南學。在學肄業者為南學,在外肄業赴學考試者為北學。高宗涖治,鄉用儒術,以大學士趙國麟、尚書楊時、孫嘉淦領太學事,官獻瑤、莊亨陽輩綜領六堂,世號“四賢五君子”。乾隆四十八年,建辟雍於集賢門,國學規制斯為隆備。道光三年,以成均風勵中外,詔監臣無曠厥職。光緒三十三年,省入學部。嗣以文廟、辟雍典禮隆重,特置國子丞以次各官,分治其事。

初制,詔各省選諸生文行兼優者,與鄉試副榜貢生,入監肄業。聖祖初政,給事中晏楚瀾疏停鄉試副榜貢生,遂不復舉。康熙五年,徐元文為祭酒,始請學政間歲一舉優生,鄉試仍取副榜,自是為恆制。光緒間,並推廣舉人入監,時風稍振。未幾科舉廢,此制替已。

衍聖公孔氏世襲。正一品。順治元年,授孔子六十五世孫允植襲封。其屬:司樂,典籍,屯田管勾,俱由衍聖公保舉題授。管勾之屬,屯官八人,分掌鉅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