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藝哦了一聲,停滯了會,繼續說道:“華燁,你經常接觸地產商人,問問他們有沒不錯的單身公寓,租給沐歌。我讓她住我這裡,她不肯。”
“好的,我明天問問看。”
“華燁,你是不想見沐歌,才不來酒吧的嗎?唉,不要恨沐歌,孤單一人在外求學,她也很不容易。”
他淡淡地笑。
“其實有一件事我一直瞞著你,沐歌與那個指揮家的婚姻並沒有任何意義。他是個同性戀,法國雖然允許同性戀結婚,可他家是個大家族,家人無法接受,以死相逼,他為了讓家人安心,與沐歌協議結婚,只要沐歌幫他掩飾,他給沐歌登臺演出的機會,沐歌也能順利獲得綠卡。現在,他們已經離婚了。沐歌完全可以留在法國,可她回來了。唉,如果你多等半年。。。。。。”
“經藝,太晚了,有事明天再說吧!”他突然感到非常非常的煩躁,不等經藝回應,急促地掛上了電話。
瞞與不瞞有什麼不同嗎?這些都是她走後發生的事了,他們已經不是男女朋友,她做什麼都和他沒有關係了。
如果他多等半年。。。。。。一切就會停止在原點?
過去的那一個個疼得心如刀割般的夜晚、悄悄滑下的眼淚,象個瘋子般滿街尋著她的身影,那個匆匆來到世間又匆匆離開的孩子,都沒有任何意義嗎?
即使她從始到終,只愛他一個人,那又如何?
一切再也回不去了。
有些事一旦發生,總要付出一些代價的。
從音樂廣場到聽海閣,華燁的車速一直飈到一百碼,估計明天會收到許多罰單,他不管。只覺著後面象有個面目猙獰的厲鬼在緊追,他要趕快回家,那裡才是他安全的港灣。
車停好,仰起頭一看,餐廳裡那盞桔黃色的燈亮著,他拉拉領帶,定定神,這才走進電梯。
家裡似乎所有的燈都亮著,陶濤穿了件家居服,頭髮裹在幹發帽裡,盤腿坐在沙發上,膝蓋上放著筆記本,佝著個腰,雙目如炬,螢幕上一架高射炮,對著幾幢雕樓和象螞蟻一樣計程車兵,轟轟轟。。。。。。戰爭打得正是激烈。
“陶濤,怎麼還不睡?”他脫去外衣,換了拖鞋,走到她身邊坐下。
陶濤面板極好,又剛洗過澡,小臉雪白而光潔,幾絲碎髮落在曲線優美的脖頸間。到底是沒吃過什麼苦,她看上去就象個純真的小姑娘,沐歌只比她大了幾歲,剛剛在車上,他側過臉看到沐歌的眼角已有細細的紋路。
陶濤象沒聽見,自顧打得正歡。
“陶濤,經藝是不是給家裡打過電話了?”她拉著個臉,不接他電話,有事不告訴他,是因為她知道沐歌回來的緣故嗎?
“怎麼了,我忘了告訴你不犯法吧?”她像被踩痛了尾巴,猛地仰起臉,狠狠地把本本一合,聲音在一瞬間變得很高很脆。“你如果那麼想去,現在還來得及,那家酒吧不是營業到凌晨嗎?”
華燁無言地看著她。
此刻的她就像一隻充滿攻擊力的小動物,那雙烏黑漂亮的眼睛裡彷彿盈滿著巨大的怒意,只要一不小心便會被點燃,甚至爆炸。
一個可以把心思寫在臉上的人,說明她還擁有幾份單純。
讓一個孩子操心大人間複雜的事,是一種殘忍。
他心中突地一軟,挪了個身子挨著她,她瞪大眼,“請保持距離。”
他沒聽她的,緊緊握住了她的手,“小濤,沐歌從巴黎回來了。”
她一愣,顯然沒想到他會這麼坦承。
“你是我的妻子,也忘了?”講這話時,他心裡有點隱隱作痛,唇間盪漾著絲絲苦澀。
“我不需要特別記得,結婚證上有記載,民政局也有檔案。”她仍舊梗著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