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弄了根麥秸做吸管,正悠悠的吸著骨髓。燉夠了火候的筒骨,裡面的骨髓才是真正的精華。
吸口骨髓,再舀一勺湯,吃一塊蘿蔔,暖和,舒爽。
馬周也吃的很沒形像,直接雙手拿著骨頭啃上面的肉。一邊啃,還不時的對著筒骨囁吸幾口。
“真想不到,一根豬腿肉,還能燉出如此美味。”
“以後咱們天天燉豬腿吃吧。”程處默道。
張超把啃完的骨頭放到一邊的一個柳框裡面,這些骨頭是還得回收的。這也是里正村正他們的特別吩咐,大骨頭啃完不能丟了,不許浪費。
因為這大骨頭啃完後,收集起來,洗一洗還能再下鍋加蘿蔔之類的繼續燉湯。
張超很想說沒這必要,這樣多不乾淨衛生啊。可里正都說扔掉太浪費了,鄉下人好不容易能吃一次肉啃次骨頭呢,以往哪個家裡燉骨頭湯不得燉個兩三回啊,那樣才能把骨頭裡的骨髓啊肉啊徹底的燉出來。
張超打定主意,這回鍋大骨頭湯,自己肯定是不會再吃了,但大家都要求回收,那就回收吧。
“我覺得你這個要求倒是可以滿足。”張超笑笑。
馬周擦了把嘴,道,“天天殺豬,就算咱們家是地主這也經不住吧?”做為賬房,馬周覺得自己有義務規勸下張超。他今天看了半天的賬本,發現這個少東家本事厲害,但也有個缺點,就是花錢太大手大腳了。
家裡五百多畝地,全佃租出去,結果一改原來差不多地主佃農七三分成的老例,卻主動變成了畝只收粟五斗。而且還說明不再收其它各種什麼租錢,另外還免費借牛給大家耕種,還要給各塊地頭打水井,架井車。
這等於租子從七三分成,變成了差不多三七分成了。
而且這買牛一項開支,就得要六百多貫,接下來打十幾口井,再製井車,也得上百貫。張家還在修新窖,五進十五間,帶大院子,得不少錢。
剛又聽少東家交待,讓賬房準備一筆現錢,說是他要買下附近的十里荒溝,預算居然是一千貫。
他承認,張小郎君確實生財有道,但花錢更加如流水。
就好比今天,本來殺豬是為明天打窖敬神用的,其實不殺豬也行,買個豬頭,再買點肉,請窖匠工人們擺幾桌吃一頓就好了。可張超卻非要搞這麼大,居然準備擺上百來桌,請上**百人來吃飯,什麼自家的工人請還好,可連那些不在自家幹活的村民也要請,甚至那些佃戶都要請四縈四素八碟八碗,這整個長安也找不出第二個這麼大方的地主啊。
今天只是殺個豬,就還要弄一頓殺豬宴。
雖然這殺豬飯確實好吃,可今天這頓殺豬飯加上明天那流水席,得不少花。
要是以後天天這樣吃,張家再會賺錢,遲早也得吃敗家啊。
“少東家,今天買三頭豬,賬上已經支出近三萬錢了。”馬周好意提醒張超。
誰料,張超聽了卻笑著道,“我覺得直接收毛豬來殺,比買豬肉划算的多。毛豬現在一斤才三十文錢左右,買豬肉卻得一七十文。相差一倍啊!”
張超坐在那裡給大家算賬,一隻三百多斤的毛豬,出肉率還是很高的,能達到近七成的出肉率。
如果是三百斤整的肥豬,能宰帶骨肉兩百一十斤,其中剔脊排三十斤,肋排二十五左右,大骨十五斤,前後腿肉七十斤左右,五花肉四十斤左右,裡脊肉三十斤左右。
這只是連骨帶肉,還不包括下水、油。
張超發現,這年頭那些屠行裡的屠戶殺豬,是不會把肉分的那麼細出售的。買肉要搭頭,肥肉最好,瘦肉其次,骨頭最不值錢,豬頭豬腳幾乎只能搭頭,至於下水,則連稱都不上的,只能算是給顧客們的贈送。
跟人家賣蔬菜的送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