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動力】………
海市公安局原局長、現任江城縣公安局長的彭懷志)法律的制裁。其實自從被宣佈降職、降級以後彭懷志就清楚這一點,可惜他是一點辦法都沒有。只不過當時a省公安系統出的事太多,要是再抓起來一個銀海市公安局長,影響就太大了,把彭懷志調到江城縣不過是一種冷處理的手段,最重要的,當時只是現彭懷志有嚴重的違紀行為,距離訴諸法律還有一定的界限。當然了,如果彭懷志只有這一點問題,那麼降職、降級的處分也就足夠了。
彭懷志被調到江城縣以後一直都非常緊張,他知道自己的問題有多嚴重,也知道自己離開了銀海市以後,很多事情會暴露出來,但是他一點辦法都沒有。幹了這麼多年的公安局長,彭懷志知道,從調查組確認他有重大違紀行為的那一天開始,天下之大就已經沒有他的容身之地了。彭懷志不是沒有想過逃出去或其它什麼辦法,但是他明白,這些想法對於他來說根本就是不現實的事情。且不說處於彭懷志這樣的情況沒法去辦護照,即便是能搞一個假護照,恐怕他也沒法離境。再說他這樣的人就算是到了國外,也不會有任何一個國家會收留他。畢竟他不同於一般的老百姓,外國政府也不傻,如果沒有什麼價值,他們是不會隨便冒著得罪中國政府的危險給予一個明顯是貪官汙吏的普通中國官員政治避難會其他什麼居留便利的。要是隨便跑過去的一個貪官汙吏都能享受政治避難的權利地話,國際輿論肯定會指責這個國家是犯罪分子的避難所,這可不是什麼信仰問題或者是人權問題,刑事犯罪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受到打擊的。任何遊戲都有它的遊戲規則,或許在利益的驅使下,偶爾會有人違反規則耍一些無賴,但畢竟還得繼續遊戲下去,總不能亂來一氣,否則搞得天怒人怨的,肯定會被大家開除出遊戲地行列。再說就算彭懷志能變換著身份出去,他也得有錢。
問題是他手上的錢都是人民幣,一時半會地,就算想換也沒有地方換去。彭懷志知道,在當時的情況下,還不知道有多少雙眼睛在盯著他,只要他稍有異動,肯定沒個好。
在得知被受到降職、降級的紀律處分,調到江城縣擔任公安局長的訊息對彭懷志來說無異於是天大的喜訊。有些時候,對彭懷志這個級別地幹部,一旦宣佈了降職、降級,就意味著調查結束,目前的處理是最終處理。經過這樣地處理以後,以前的事就算是翻過去了,不會有人再追究。一般來說,被這樣處理的人要麼本身的問題已經徹底調查清楚了,事實證明,用降職、降級來處理就已經合適了。這樣的幹部很可能有一天還能被重新啟用,這種情況就真正叫做紀律處分,目的無非是給犯錯誤地人一個教訓。還有一種情況就比較複雜了,正常來說就是查清楚了事實真相以後,大家也都認為問題不算太嚴重或者是有情可原,然後還需要有一個比較有分量的領導幹部肯站出來為這個人承擔一定地領導責任。在這種情況下,不但被處理的人很難再有進步地可能,甚至會連累的幫他扛下領導責任地人也很麻煩,這種情況叫做進冷宮,幾乎沒有什麼翻身的可能性了。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像彭懷志這樣的,調走他的目的一個是為了減少干擾,更方便調查人員對他的問題進行調查,以期望現更大、更多、更嚴重的問題,另一個是減輕政府部門的壓力,表明政府的態度。最重要的,是讓站在彭懷志背後的人不要再想什麼辦法做什麼手腳。說到底這也是表明一個態度問題,畢竟已經是這樣,再怎麼動作也不可能出現奇蹟,人人心中都有一筆賬,大家都清楚是怎麼回事。這種情況就叫做冷處理,目的是讓目標人物不再處於風頭浪尖上,到時候處理起來影響程度會相對小很多。就比方說像彭懷志這樣的情況,處理一個縣級公安局長的影響相對處理一個市級的公安局長根本就是兩個概念,影響程度根本就不可同日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