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大寧、隰州、蒲縣、吉州、鄉寧十座縣城。其中永寧州、吳堡、寧鄉三縣在楊鶴退兵後。被白旺分兵攻克。
此外中書府中還設有文教、考功、文選、徵稅、屯田、禮儀、防疫、糾察、律法、勸農、工商、鑄幣、銀號、驛政十四個司。司長為正五品官員,另設主事二人,協助司長處理事務,品級為從五品。
其中文教司負責舉辦科舉。推薦主考官,算是中書府第一司。考功司負責考核官員的績效。文選司負責文官的任免。禮儀司負責規定官民的禮儀。
徵稅司負責在全境之內徵稅。屯田司負責督導各守備營、練兵司的屯田事物。防疫司負責監察、預防境內的瘟疫。
糾察司負責查處違反法紀的官員,律法司負責死刑等大案要案的稽核宣判。勸農司負責推廣良種、改良農具、發展生產。
工商司負責制定各地工商稅務。鑄幣司負責籌備鑄造銀幣。銀號司就是劉宣指定的中央銀行。驛政負責全身驛站郵遞。
中書省直轄五府四十九縣。一府之內。除了知府之外,還有同知一人、官職從四品。校尉一人。官職從四品。府丞一人,官職正五品。通判一人。官職從五品。主薄一人,官職從五品。推官一人、官職從六品。驛丞一人、官職正七品。
剩下的就是知事、校檢、捕頭之類的從九品小官十幾人。
一個府衙之中,吃皇糧的官員大小相加也就是不超過二十人。相比起明廷,劉宣治下府一級的官員雖然稍多,但是區別並不算很大。
一縣之中,縣令為正六品官員,其中洪洞、臨汾、安邑三縣的縣令地位更高,為從五品官員。除了縣令之下,還有縣丞一人、縣尉一人,為從六品官員。
此外還有通判一人、主薄一人、教諭一人,都是正七品官員。另有典吏一人、驛長一人、捕頭一人皆為正八品官員。
另外縣令還直轄稅務、水利、勸農、防疫四科。縣尉下轄武備、名團二科。縣城下轄商貿、路橋二科,每科的科長都是八品官員。
另外只要一個集鎮的人口超過三千人,就會在集鎮之內設立鄉一級行政單位。
一鄉之內、設立鄉長一人,為正八品官員。鄉長之外,還設有稅總負責收稅,巡總負責治安,這二人為正九品官員。
另有驛總負責驛站、郵遞、醫官負責防疫、法官負責處置鄰里糾紛、書吏負責文書賬冊。這寫鄉中官吏,皆是從九品的微末小官。
在人口過千的村鎮之中,另設立亭長一人,官職為從九品。人口少於一千的村鎮,設立保甲長,但是保甲長就不是固定的官員了,他們也沒有固定的俸祿,只是在年節之時,地方上有一些固定的年金獎勵(未完待續。。)
第一百零二章官制三
除中書府之外、大將軍府之下還有樞密、監察二府。
其中樞密府掌管軍事,設有樞密使一人,官職正三品。樞密副使二人、官職從三品。樞密使由劉宣自己親自擔任,兩名副使則任命了李旭升、張虎成二人。
樞密府之下、下轄軍法、總務、武備、練兵、後勤、軍馬六司,另設有傳令、軍醫二處。六司司長皆為正五品、副司長為從五品。傳令、軍醫二處處長地位稍微低一些,官職為正六品。
其中軍法司為樞密府地位最高的一個司、司長暫時由樞密副使張虎成兼任。張虎成第五旅旅長的職務,由第五營營官張應金接任。
軍法司之下,下轄憲兵一個營,負責糾察軍紀,審判違反軍紀的軍人。此外,軍法司還對口掌管各支軍隊的軍法官。這一次劉宣加大了軍隊中軍法官的權利,規定沒有所在軍隊的軍法官同意簽名,各級軍官不能提升。
總務司掌管機要檔案、地圖典籍,算是樞密府的大管家,司長調任了後勤司副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