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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是被河堤害的,有的傾家蕩產,有的家破人亡,因此當地人對盛安縣令怨聲載道,說他貪汙修河堤的銀兩,錢裝進了自己的腰包,不管百姓的死活。流言蜚語甚於刀劍,皇上派特使親自押盛安縣令劉本道到京城陳情述職,大有先殺後快的緊迫感。

劉縣令是個平庸的父母官,任職期間雖無大政績,卻也從未欺壓百姓。這次要不是幾個潑皮無賴尋釁滋事故意造謠,他也不會有此一難。朝廷所撥的賑災銀一筆筆花費賬簿上寫得清清楚楚,審判官瞄了一眼,心中就有了論斷,當即向皇上稟報:劉本道令系被人誣陷,無貪贓枉法之事。

皇上沉思後問道,這個盛安縣令任職幾載?

審判官回答:三載有餘。

皇上:縣內河堤可年年氾濫?

審判官:年年氾濫。

年年修?

年年修。

無能之輩!

皇上讓百官舉薦通水利的能人去盛安縣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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