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被河堤害的,有的傾家蕩產,有的家破人亡,因此當地人對盛安縣令怨聲載道,說他貪汙修河堤的銀兩,錢裝進了自己的腰包,不管百姓的死活。流言蜚語甚於刀劍,皇上派特使親自押盛安縣令劉本道到京城陳情述職,大有先殺後快的緊迫感。
劉縣令是個平庸的父母官,任職期間雖無大政績,卻也從未欺壓百姓。這次要不是幾個潑皮無賴尋釁滋事故意造謠,他也不會有此一難。朝廷所撥的賑災銀一筆筆花費賬簿上寫得清清楚楚,審判官瞄了一眼,心中就有了論斷,當即向皇上稟報:劉本道令系被人誣陷,無貪贓枉法之事。
皇上沉思後問道,這個盛安縣令任職幾載?
審判官回答:三載有餘。
皇上:縣內河堤可年年氾濫?
審判官:年年氾濫。
年年修?
年年修。
無能之輩!
皇上讓百官舉薦通水利的能人去盛安縣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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