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走到大街上,你的衣服被別人這樣撕扯壞了,你準備怎麼辦?”我氣得咬牙切齒道:“沒人有你這麼無聊,去撕扯別人的衣服,特別是女人的。”陳諾盛毫不示弱:“你是我的女人。”我反駁:“誰說的,我可沒承認。”陳諾盛也該是被我氣到了,一步逼上來,說:“這不用別人說吧,我已經這樣做了。”“下流。”這人也太過分了,別說我還沒想和他結婚,就是結婚了他也不能這樣隨意撕我衣服吧!
我是真的急了,從來沒有人這樣對我,如果是他覺得我衣服過於暴露了,他可以好好跟我說啊,怎麼能動手呢?以前洛彬若是覺得我哪件衣服性感了,暴露了。都是好言相勸,實在不行就說是,他不願意我被別的男人盯著看什麼的,哄騙我換衣服。哪有像陳諾盛這樣的,不說緣由,直接就把衣服給毀了。
越想越覺得傷心,越想越覺得委屈,自己怎麼就對這人心動了?這才什麼時候啊?他就這樣對我。我忍不住大哭起來,把衣服從身上扯了下來,丟到地上哭道:“你欺負人,你賠我衣服,我不出去了。”說著越哭越傷心,躲到床上把用被子把自己捂在被窩裡,嚎啕大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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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戀愛規則 。。。
通常在這個時候,男主都會溫柔地掀開被子,然後對女主百般哀求,在女主稍有鬆動時,深情一吻接著XXOO。
這樣的定律請用在男主不是陳諾盛的時候,我哭得嗓子眼都快冒煙了,陳諾盛也沒有過來勸解安慰一下。是誰說他溫柔體貼的?我一定要拿個時光穿梭機回去,告訴剛心動時的自己說,千萬不要相信他。
我哭累了,起身想倒杯水喝。陳諾盛木木地站在床前,端著杯水。我看也不看他一眼,直接越過他,走到桌子前倒水喝完。然後轉身對他說:“請你出去。”陳諾盛僵硬地站在那兒也不動,我上身只穿了胸,罩,可不想和他這樣耗著,自顧自地從包包裡隨便拿出一件T恤套上。然後對他說:“麻煩你出去,這是我的房間。”陳諾盛把水杯放到床頭櫃上,轉過身對我說:“曉曉,你冷靜點聽我說好不好?”我已經沒有心情理他了,冷冷地對他說:“我很冷靜,陳先生,請你出去。”
我清楚地看見他的腮幫動了動,應該是磨牙的表現,我突然有些害怕,要是他是個隱忍地很好的暴力狂,這會兒我被他吃幹抹淨了,他會不會毫不憐香惜玉地揍我啊?
我不由自主地往後退了一步,強自鎮定地把手反撐在桌子上,強迫自己與他對視。陳諾盛很是挫敗的撓了撓頭,懊惱道:“早知道會弄成這樣,我說什麼也不會把那衣服給撕壞。”小說裡說,對一個人最大的懲罰,不是又哭又鬧,而是徹底地無視他。我把頭扭向另一邊不看他,陳諾盛繼續說:“這件衣服實在太暴露了,我討厭你這樣穿出去,我討厭別人看到你,這樣的衣服會引來多少狂蜂浪蝶啊?我只是一時急壞了,用了最直接的方法解決這個問題。曉曉,我知道沒有徵得你的同意,這樣做實在是太過分了,你可以打我、罵我、我向你賠不是,你不要又退回去好不好?”
說到這裡,他的語氣中已經滿是哀求。我雖然很氣惱他,卻沒想過退縮,真是一旦心動,就不知道回頭了。難道我要這樣一直不理他?我不知道。我很討厭他的行為,卻不知道自己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