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穿嗎?」盛九反問。
「算了,你喜歡就好。」盛明予說,見盛九手腕處有片傷疤,他捋起她的袖子,發現從腕骨到手肘,那一片全是脫了痂皮後還沒完全褪下去的疤痕,他問:「怎麼弄的?」
盛九沒接話,只是盯著他看。
盛明予立刻想起來了,遇見盛九那天晚上,她雙腿腿骨都斷了,渾身是傷,拽著他的褲腿求救,他讓她自己爬進後備箱,當時雙腿無法使力的盛九就是靠著兩條手臂做著力點,一寸一寸挪到車後面。
通往茶園的路修得粗糙,她兩條手臂在粗糲的石子路上磨下一路血跡。
盛明予彈了一下盛九的腦門:「你小子膽子夠大啊,就不怕我有什麼變/態的嗜好,把你抓回來吃掉?」
盛九氣鼓鼓的說:「被你吃掉是死,不跟你走也是死,不如賭一把。」
盛明予挑眉:「那你覺得,你賭贏了嗎?」
「贏了。」
「未必。」盛明予淡淡的說:「想在程門待下去,就得為程門做貢獻,你覺得,你能做什麼?」
「你需要我做什麼?」
「我需要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
「對。」
「如果我讓你去死呢?」
盛九似乎愣了一下,扭頭看見桌上的果盤裡放了一把水果刀,她抓過握在手裡:「你動手還是我自己來?」
「你自己來。」
盛九舉起刀,毫不猶豫的扎向自己的心臟。
刀尖在貼到肉那一瞬間被盛明予一巴掌拍飛了出去,盛明予眯起眼睛,盯著盛九看。
這個孩子如果不是腦子有問題,那就是性格極端。
一個性格極端到偏執的人,如果能帶得好,那就是一條忠心耿耿,指哪兒咬哪兒的惡狗,但如果帶不好,她總有一天會反過來威脅到自己。
如何取捨?
盛明予只權衡了三秒鐘就迅速做出決定。
留下她,並且好好養。
他對自己有信心,能馴服盛九,而且大概是這些年日子過得太安逸了,人類骨子裡那點尋求刺激的天性被盛九激發出來,他覺得,就算盛九有一天叛變,那也會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小九——我以後就這麼叫你。」盛明予摸了摸她的腦袋,手順著後腦勺往下,搭在她後脖頸上,力道適中一下一下捏著,盛九跟被擼順毛的小貓一樣眯起眼睛:「以後這裡就是你的家,想要什麼跟保姆阿姨說,只要不是太過分,她們都會滿足你。」
盛九問:「我能要一把槍嗎?」
「你要槍做什麼?」
「殺人。」
「殺砍掉你手指的人?」
「對。」
「我可以先教你學怎麼用槍,至於給你一把槍這種事,等你長大一點再說。」
存了想把盛九養起來的心思,盛明予開始教她學東西。
學的第一樣東西就是射擊。
盛家地下室有個小小的室內射擊場,盛明予手把手教盛九怎麼拆卸彈夾,他詫異的發現這孩子極其聰明,很多事情一點就通不說,還能舉一反三,練了兩天,小小的室內射擊場已經不能滿足她的練習需求,她基本上可以百發百中。
過後的一個多月,盛明予抽空帶盛九學用刀,學搏擊,學偷襲和隱藏,追蹤以及反偵察,甚至根據她的身高定製了一輛車,教她學開車,他把自己早年摸爬滾打總結出來的實戰經驗一一教給她,盛九沒有辜負他的期望,無論學什麼都能迅速上手。
這天,有個合作多年的老客戶來榕城談生意,約盛明予去騎馬。
盛明予出門時盛九正在擦槍,他琢磨了一下,說:「小九,換身衣服,帶你去騎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