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伯搖了搖頭說道,他真是無法想像,魔法師在整個大陸上,不但數量極少,而且地位非常高。就算是用傭兵團長的位置換,也不可能招到魔法師的,可飛翔傭兵團卻擁有兩位魔法師。
“是古結羅和雲霓,我知道他們。”奧斯曼點了點頭說道,想起了那個漂亮的見習魔法師,她總是喜歡笑,有時候還會很害羞。
“我們還需要在這裡住上幾天,另外,還有一個盛大的狂歡舞會,太多的死亡和破壞,人們需要舞會來瘋狂和麻醉一下自己的身心。”鮑伯說道,他知道,對於這些事情,奧斯曼瞭解的最少,也最感到難理解。
“隨便,不過舞會我不參加。”奧斯曼無所謂的說道,既然任務已經完成了,那他也不必急著去京都。對於奧斯曼而言,京都是一個陌生而遙遠的地方,他並不喜歡那裡。如果可以選擇的話,無論是北方的隆卡多鎮,還是南方的亞美尼亞城,甚至是天方帝國的無名森林,都是個不錯的選擇。
“只怕不行,你是屠龍勇士,你必須參加。你知道嗎?大陸上已經有幾百年沒有屠龍勇士了。屠龍勇士的稱號,可不是哪個帝國可以隨便恩賜的,那必須憑個人的勇氣和智慧才能得到,雖然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殺死那條地行龍的。”鮑伯有些不滿的說道,每當問起奧斯曼殺地行龍的經過,奧斯曼總是不肯直說,那與他的性格很不符。
也許他對於殺死地行龍有些後悔吧!鮑伯也弄不清奧斯曼到底是個怎樣的人。他可以拚命去救閃電豹,也可以殺死地行龍。慈悲的時候像個聖者,兇狠的時候如同魔鬼。在鮑伯的眼裡,奧斯曼的性格是不穩定的,是善變的。可他自己卻知道,奧斯曼的信念很堅定,沒人可以動搖。
“我不要當什麼屠龍勇士,殺地行龍只是為了生存的需要,讓屠龍勇士去見鬼好了。”奧斯曼同樣不滿。殺地行龍僅僅是為了救閃電豹,而豹子是自己的同類,如此而已。龍肉並不好吃,而且地行龍是危險的東西,他不願意再次面對這種恐怖而強大的生物。
“很抱歉,你已經是屠龍勇士了,無論你是否願意。要知道,你殺掉地行龍的事情,有我親眼看到,並且有上百名士兵看到了剛剛被殺死的地行龍,更有上千人為了將地行龍的屍體拖出森林而努力。”鮑伯搖了搖頭說道,他知道,奧斯曼根本不在乎名聲,甚至不在乎貴族視為生命的名譽。
“那又怎麼樣?不關我的事。”奧斯曼抱著閃電豹,給它的下巴抓癢,閃電豹眯著眼睛,很享受奧斯曼的服務。
“奧斯曼,沒用的,你的名聲已經傳播出去了,菲格大帝一定會接見你,雖然你不在意爵位,不在意封地,但你要為父親和布郎公爵想想,他們還需要生活在這個社會中,他們也同樣希望你更出色。”鮑伯知道,自己只能透過兩位老人來打動奧斯曼。
“好吧!如果是他們的希望,我去那個見鬼的舞會好了。”奧斯曼讓步了,不過他準備只露一下面,之後帶著閃電豹出去玩,這才是他的興趣。
“最好帶上閃電豹,每個人都希望親眼看到一隻活的閃電豹。那更能說明你的武勇和智慧,在整個大陸上,它還是與人類接觸之中,第一隻存活下來的閃電豹呢!”鮑伯有些嫉妒的看著一人一豹親密的樣子。
雖然已經過去有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了,可閃電豹最多讓他接近到這個程度,想摸一下閃電豹的身體,它就會毫不客氣的發出閃電攻擊,同時豎起身上的毛,露出它鋒利的牙齒和利爪。
除了奧斯曼,閃電豹不相信任何人,也不會對任何人表示出友好,更不用說是親熱了。閃電豹不是寵物,它是大陸上最強大的四大凶獸一。當然,這些鮑伯都明白,只是他還是有一點點的嫉妒。
為什麼自己不是豹子養大的?!公爵兒子的身分、未來武士的身分,都不足以讓現在的鮑伯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