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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將書讀完,再沒見到唐曉芙的影子。徐有福當時曾想給錢鍾書寫一封信,問錢老為啥要這樣安排,給讀者留下多少悵然。

以後再讀《圍城》,讀到唐曉芙跟她父親“轉重慶去了”時,就不想再讀下去了。一個可愛的女孩子,像暗夜裡的燈籠一樣,照亮了你的內心世界,她自己卻像一隻蝴蝶一般,一閃就不見了。徐有福的幸福在於,他的這盞“燈籠”,此刻卻就坐在面前。

徐有福不認為與白玉有了那種肉體關係,便沒資格再去靠近甚至追求吳小嬌。正像吃了蝦還可以吃蟹一樣,吃了魚也可以吃熊掌。若魚與熊掌不可得兼,當然是“舍魚而取熊掌也”。

何況現在是一個魚與熊掌可以“得兼”的年代。

徐有福認為,人生最大的快樂是“隱秘的快樂”。某種隱秘的快樂也許比可以公開展示的快樂更快樂。比如市長、白玉與他的“三角”關係。如果將這種關係展示出來,實在不好玩,還會令人尷尬。可處於“隱秘狀態”,卻十分好玩。如果市長正在主席臺上講話,徐有福坐在下面就會想:若按錢鍾書的說法,兩個人同在一所學校上學,叫“同學”;兩個人共有一個情人,應叫“同情”。我徐有福和市長劉澤天是“同情”呢!想到這兒,徐有福會微微笑起來,心裡充溢一種快樂。而快樂是一種多麼來之不易的情緒,因為這個世界帶給你更多的是煩惱。

如果有一天,徐有福能將吳小嬌摟著鑽進溫暖的被窩裡,他肯定不會像與白玉Zuo愛那樣。白玉是一本被很多人翻過的舊書,不少地方留下了其他讀書愛好者的“眉批”和“點評”:“此處風景不俗”,“此處尚可讀也”。在這樣一本舊書上,你很難抒寫自己的心得體會:因為你想寫的別人已寫過了,再寫必犯“重複”的大忌。而吳小嬌則是一本嶄新的書,書中有無限風光,萬千滋味,讀之可以開懷忘憂,甚至可以養性怡情。兩書相比,判若雲泥。

徐有福有一個習慣,有些特別喜歡的書,不願意也不忍心從前面讀起。而是喜歡先看完後記,將後面部分翻一翻,再開始從頭讀起。讀吳小嬌,他準備先從腳上開始。若將她摟在懷裡,他要忍住將她的香唇吞在嘴裡的念頭,和她側著身臉對著臉先說一會兒話,說話時將她的某一隻腳丫子“握”在自己的雙腳中,然後輕輕摩挲,定會有一種十分美妙的感覺。

當然這些僅是徐有福的幻想。此刻他只是坐在這家酒店的小雅間,聽著抒情而曼妙的音樂,一邊吃飯,一邊飲酒,一邊笑微微地望著吳小嬌,和她說話兒呢!

吳小嬌斟了半杯紅酒,徐有福卻獨自要了一瓶白酒。“小嬌你信不信,和你在一起,我喝兩瓶白酒都不會醉!”他這樣說著,將白酒倒玻璃杯裡,和吳小嬌碰了一下,喝了一大口道:“好香,和你在一塊兒喝毒藥都香。”接著又說:“真是香氣襲人——紅樓夢裡那個‘花襲人’的名字起得真好,誰不想做賈寶玉?只是咱們這些俗人沒有賈寶玉那樣的條件。”

吳小嬌見徐有福越說越輕薄了,笑微微地問他:“你不是約我交代一下工作嗎?怎麼說開賈寶玉與襲人了,咱們又不是開紅學研討會?”

吳小嬌不動聲色露著迷人的笑容,心裡卻在想:權力和官銜可真是個好東西啊!這個人只是任了一個副科長,便認為有了向她示愛的資本,瞧那副躊躇滿志的樣子。不過他為自己願意喝毒藥這話聽著還是挺舒服的。就是他現在大口大口喝酒的樣子,也有點憨態可掬。不過與賈寶玉比,還是差一些。女孩子都喜歡賈寶玉,卻不一定會喜歡徐有福。這個俗物自比賈寶玉倒也罷了,卻將我吳小嬌比做襲人,莫非這傢伙現在就想“初試雲雨情”?

這樣想著,吳小嬌心裡又有點氣惱起來:哪怕將自己比做史湘雲或者薛寶釵也行,怎麼偏偏比做個襲人?那誰是你心中的林黛玉?莫非是許小嬌?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