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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一場年輪的考驗——這個詞,這句話,本不是二十歲的人可以說,並能說出味道來的。

就好像那位女作家,年輕的時候,沒有人相信她所謂的“永遠”。直到她老了,嘲笑她、奚落她的那些人,才相信“永遠”的存在。

原來,“永志不渝”的意義,要靠時間來證實。

原來,說“永志不渝”的那個人,一定要白髮蒼蒼。

原來,永志不渝,這不單是一個關於愛情的承諾,還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承諾。

10月2日慕斯男人與花捲男人

這個城市開了第三家“元祖慕斯”店。

是下午三點鐘,我的腳像是粘在了店裡的地板上,想轉身回去,可是敵不住滿屋香豔。

終於還是狠狠心,買下兩份慕斯,那麼小,二十五元。

小口小口地吃,冰涼酸甜的滋味,帶來和煦的小幸福。

半小時後,當我走出元祖,看著滿街來來往往的人群時,突然這樣想:是不是有種男人,就像慕斯蛋糕一樣?

這樣的慕斯男人,一定有相當誘人的外在條件,比如房、車、好看的外形、高尚的職業……讓你站在他面前的時候,就像剛才的我,拔不動腳。於是終於陷進去,萬劫不復的時候,還在感慨慕斯的好吃——慕斯男人就是有本事讓你被他賣的時候還替他數錢。

直到你終於發現這樣的男人不值得自己愛,可是回頭看看,他畢竟給過你溫暖的瞬間,給過你浪漫的場景,彷彿我吃慕斯時候齒頰留香,於是這樣的香就成了最不容易長久卻最容易撫慰自己的心靈膏藥。敷上去的時候,至少可以短暫止疼。

而需要止疼的時候,意味著這場愛,已經給我們留下傷口。

簡單地說,就是有種男人,一定是中看不中用,卻總是吸引我們付賬買單,然後等買完了再去後悔到腸子發青。

就好比現在,當我吃完那麼好吃的慕斯蛋糕的時候,其實我比誰都清楚,這樣的情調與味道只能偶爾為之,要麼是用來滿足自己口腹上的虛榮心,要麼是用來給生活加點小調劑——而事實上,最中用的還是家裡那二兩一個的小饅頭,兩毛五分錢,敵得住飢餓。

畢竟,情趣是情趣,生活是生活,生活不能沒有情趣,而只有情趣算不上是生活,生活就是在紮紮實實過日子的前提下有情趣。

所以實際上價效比最高的是花捲男人,也是兩毛五分錢的價錢,比饅頭漂亮,比慕斯實惠。

所以,要挑個花捲男人而不是慕斯男人,結婚。

9月13日你想過死嗎

第一部分 第15節:第一章:在我不美麗的時候遇見你(13)

今天有學生問了我一個問題:老師,你想過死嗎?

我點頭,我得承認,我想過死。

最絕望的時候,最孤獨的時候,最看不見道路的時候,我十四歲,成績普通,有點自卑,不怎麼討巧,父母對我很失望,我對自己更失望。

那時候就想,如果閉上眼,什麼都不用想,什麼責任都不用負,該多好?

我甚至偷偷從四樓陽臺往下看,樓下是冬青,還有堅硬的水泥臺子。我猜,如果掉到冬青上,很有可能會毀容;如果掉到水泥臺上,死了倒還好,植物人怎麼辦?

那時候,我不怕死,倒是害怕醜陋地活著。

於是,十四歲的我,在最絕望的時候,常常就這樣一個人站在高樓頂,從上往下看。開始的時候有點恐高,看著看著腦袋就暈了,腿就軟了,便下意識地向後一退——只這一瞬間,我知道,我不想死。

不想死,就要好好活著,堅強活下去的重要途徑就是:把左臉貼到右臉上,左邊不要臉,右邊二皮臉。

於是,對於那些不喜歡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