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採購物件,因此數量要多得多,總體上能夠節約下來的採購經費反而更多。另外,戰艦採購中還包括了維修費用,而且這個費用是大頭,特別是戰艦上的重要零部件的採購費用,這也是比較特殊的地方。拿航母來說,雖然航母上的彈射器的設計使用年限都在五年以上,可這是按照普通作戰強度計算的,而在作戰,甚至是訓練中,彈射器肯定是朝限度使用,結果,大部分航母上的彈射器能夠用兩年就已經相當不錯了,當初第一特混艦隊的航母甚至出現過一年之內更換兩次彈射器的情況。而彈射器的價格並不低,那麼在採購航母的時候,就得把這點考慮進去,提前購買多餘的彈射器,以便在需要更換的時候能夠有現貨,而不是那時候才到廠家去訂購,而導致航母無法正常使用!
也正因為作為一個武器系統,戰艦本身比飛機更復雜,因此涉及到戰艦製造與採購費用的問題也就更復雜。甘永興能夠趕在談仁皓之前完成談判,這證明了他的能力,也證明了他在段時間裡有多麼的忙碌。而他的忙碌也獲得了高額的“回報”,可以說,只要談判成功一次,讓一艘戰艦的價格降下來,那麼甘永興就為海軍節約了幾百萬,甚至是上千萬的經費,而這至少需要生產幾百架飛機才能比得上吧!
以當時的“湖”級航母為例,其25年採購價格為2500萬,26年採購價格為2650萬,原定27年的採購價格可能達到2800萬。在經過甘永興的努力後,27年的採購價格在25年的基礎上降低了三成多,只有1700萬,那麼每採購一艘“湖”級航母,就為帝國海軍節約800萬的經費。可這又牽扯出了一個新的問題,一個在採購飛機中不會出現的問題,那就是戰艦建造的週期性。
在以流水線的方式生產飛機的時候,基本上是以批次為準,而每一個批次的編號,就是這批飛機出廠年份與月份的時間確定的。因此,飛機的生產週期是以月為單位,在大規模生產的時候,一架飛機的製造週期甚至還不到一個月。因此,在年度採購計劃中,不會存在飛機的製造週期問題。可戰艦,特別是大型戰艦就完全不一樣了。就算此時帝國的造船廠已經將戰列艦的建造週期縮短到了一年,航母的建造週期縮短到了十個月以內,大型巡洋艦的建造週期是八個月左右,驅逐艦的建造週期甚至只有三個月。可這些戰艦都存在跨年度建造的問題。
比如,原本計劃在12月底交付的六艘“湖”級航母,其中肯定會有幾艘在27年1月初交付,而海軍在支付採購費的時候,在正式接收戰艦之前,會按照戰艦的建造進度,分三次支付其中接近七成的採購費,在戰艦交付給海軍後,才會支付最後一筆,也是最大的一筆採購費。那麼,這幾艘在27年1月初服役的航母的採購費就應該在1月份支付,而海軍在制訂預算的時候,這筆錢實際上是納入了26年的軍費開支中的,可為了減少支出,海軍肯定希望將其算到27年的採購費用中,或者是按照27年的標準來購買。這下問題就出來了,一艘航母的差額就有數百萬,恐怕任何造船廠都不願意承擔這個損失,而海軍也不願意多支出這幾百萬吧!
也正因為這個問題,甘永興與六家最大的造船廠差點就鬧翻,實際上,海軍的要求有點過分,畢竟合同是在26年初簽訂的,上面明確的寫明瞭分成四次支付的採購價格,白紙黑字,就算是海軍再牛,也不能違反合同吧。可甘永興就是這脾氣,在與這六家造船廠折騰了好幾天後,雙方才達成了一個妥協協議,即造船廠同意海軍按照27年的標準支付尾款,海軍同時承諾在27年將繼續訂購六艘航母,或者是承諾將為出口六艘航母,以滿足這六家造船廠的造船能力,不至於如同建造戰列艦的船臺那樣空著沒事做!
這事甘永興是請示了聶人鳳的,他沒有敢單獨做出決定,原因是,海軍在27年只計劃訂購2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