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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唯洛活我,新的武器!

下向往仁義公平的律令。

你們這些人冠冕堂皇的坐在這裡,難道就沒有做過有害於社稷和百姓之事嗎?

打壓我等,定是為一己之私慾罷了。”

法律的本質限於和諧不能說。

但是劉向的思想之中,已經摸到了洛氏對法律的一個要求,那就是將社會導向正面,為道儒某些不切實際的想法,裝上翅膀。

荀儒聽著劉向所言,感覺他所想的,倒是和祖師荀子的某些思想有異曲同工之妙,區別在於荀子的根基是性惡論,而劉向則選了無善無惡論,不論善惡,都要接受我這一套的教化,善的更善,惡的要麼去死,要麼收斂起來變善。

殿中各學派互相對視幾眼,有些無措,沒想到劉向會這麼棘手,竟然真的抽出了法家天性惡的一面,道儒為體,刑律為用,竟然真的讓他做成了,還找到了素王的事蹟和典籍作為道理的源泉。

一直在關注著這一場爭論的洛盛眼底帶著笑意,洛氏對法家的存在一直以來都非常的頭疼。

法家有那麼大的缺陷卻還是任由它存在,這不是什麼聖母心發作,是因為法家真的有一些理論很好。

這是一個非常二極體的學派。

它極端先進又極端落後,老子那種對立統一的思想,他們是一點沒有,所以法家學子總是從一個極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

“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這句話被洛氏認為是不遜色於孟儒的理論。

但是因為理論的缺陷,在各位酷吏的使用中,落實到現實中,就成了“君王想要重辦的,就一斷於法,各種證據齊上,一定要大辦特辦,君王想要寬恕的,就找理由跳過去”。

這實際上和其他家就沒有什麼區別。

洛氏甚至發現這是不可逆轉的,因為人是生來不平等的,那就不可能有公平的律法。

洛盛還發現,刑律家會成為洛氏的另外一把尖刀,孟儒刺向君臣這種上下尊卑,刑律刺向儒家的陰暗之面,親親相隱之下的罪惡。

“咚!”

沉悶的鼓聲響起,殿中頓時安靜下來,這一場停下了,結果已經出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