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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部分

,直接打死都不是不可能。

這不,張三剛說的不就有一個被打死了嗎?

爭奪配偶發生的打架,是原始人的風俗,從小打到大,沒什麼好說的。

但問題是,為什麼有這種情況?之前說過,配種基因嘛。

無論哪個物種,在選擇配偶的時候,都喜歡選擇更優秀的。

現代女人選擇男人,也會受到這方面的本能影響,都喜歡事業有成的男青年。

而在這個時代,事業有成的男青年,就是打架更厲害的,打架厲害,打獵肯定厲害,打獵一厲害,就有食物吃了。

很純樸原始的擇偶觀念,男人選擇女人也一樣,女人也得打架,打架越厲害,說明身體越好,生下的孩子越健康。

至於美醜什麼的,反而是不需要考慮的因素。

可現在的情況不一樣了啊,食物豐富無比,不用在生存第一線掙扎,哪怕是個瘦弱孩子,也可以用工具設個陷阱捕獵,那麼會打架幹什麼?又不是參加巡邏隊打獵隊。

就算參加巡邏隊打獵隊,你打架也沒用啊,都已經有這麼多工具了,還指望你肉搏?

“這件事兒得改改,不能再透過打架來擇偶了,而且他們打完架以後,異性並不一定接受他們,還會拒絕。”

“其實可以……”王揚沒說下去,他有了一個設想,也不知道能不能實現,便揮揮手遣散眾人。

是夜,眾人開始了選擇配偶,展開了打架,王揚見到有一個女人很受青睞,應該是眾人眼中的“美女”。

於是他走了過去,坐到那女人身邊,看了一眼正在為她打架的幾個人。

“我問下你啊,你看他們打架也怪累的,乾脆你直接說喜歡哪一個,這樣他們就可以不用打架了。”王揚和氣的試探。

他的設想很簡單,既然打架打贏了,不一定被對方接受,直接讓對方選一個喜歡的,不就可以避免打架了嗎?

那女人見是王揚,一陣激動,想了一陣,認真的回答道:“可是,他們我看著都喜歡,不打一架,我怎麼知道喜歡誰?”

“噗……”王揚噴血,您能專一點兒麼?這麼濫情……

“咳咳……可他們打完一架,你就喜歡那個勝利者了?”

“那可說不來,說不定過一會兒我就不喜歡了。”

“然後你就拒絕了?”

“對呀。”

“那你就沒想過,他為你打了那麼多架,你一個拒絕,他不是很難受嗎?”

女人疑惑:“又不是我要他打的,他自己要打。”

“噗……”王揚噴血,您這責任可真推得一乾二淨啊!

“萬一有人為你打架受傷了怎麼辦?你肯定也不希望他受傷吧?殘疾多不好啊。”

“這個……我沒想過,但是打架肯定要受傷的,就像吃了飯就要拉屎。”女人一臉認真。

“……”

王揚換了一個女人詢問。

那女人又是一樣的答案:“打出來了才知道我喜歡誰。”

王揚又換一個。

“先打著吧,打出來再看。”

問到最後,王揚不問了,這整個一群暴力狂啊,這麼喜歡打架。

強行推廣是沒機會了,王揚得改變這個不好的風俗。

這就要明白風俗是怎麼形成的?一方面是從書本上汲取知識,儒家的影響多有深,這方面不用說了,但遠水解不了近渴。

另一方面,便是從大人們身上流傳下來,大人們怎麼做,小孩們學著做,就成了一種風俗。

但還有一種,也是風俗的集合體,這就是潮流,只要潮流影響夠廣,影響夠深,就可以成為風俗。

舉個簡單的例子,古代有個